我想,应当是喊两个女人来陪酒了。
我跑回房间后拉开了衣柜,在密密麻麻的衣服里翻找起来。我分开Y城时仓猝,啥也没带。唐夫人来过后的当天下午,让人送了两大箱的衣服过来。春夏秋冬,塞得全部衣柜满满铛铛。
唐胜元转头看我,并不敞亮的灯光下,他的眼神有些略庞大。本来是我挽着他的手,出了观光电梯,他已经改成了牵着我的手。
然后,狗血的事情就产生了。我倒没有像不利蛋们一样崴了脚,我只是一脚狠狠地踩到了唐胜元的脚上。
“好。”我应道,只道那项链高贵,怕旁人经手给弄坏了。
年青男孩恭身退了两步,然后快步往包厢外走去。
“行,那走吧。”我拎起了裙摆。
“不消换了,就如许,挺好的。”他禁止了我。
他紧了紧我的手后抬步向里走。
让我绝望的是,进门的倒是一个并不年青的女人,穿戴打扮也很家常。那女人神情另有点倨傲,号召也没打,直接走到了古筝前坐了下来。
我仓猝收脚,收得又太急,我没站稳,扑棱一下,双手一挥,我往前一个踉跄。然后,我一脚又踩到了他刚才那只痛脚上,并且,这回我用鞋后跟踩的。
我半点花样都没看出来,他们却不再看了。几个男人回身回到了茶几那,等我们坐下,一向站在一旁候着的男孩便悄无声气的捧来四个高脚杯,随后又开了红酒倒上了。
下了楼,唐胜元让米嫂给我拿了双新的高跟鞋。我看着那鞋跟的高度,暗自咽了咽口水,脑海里飞速的闪过那些狗血剧里不利蛋崴脚的场景。
杯里的红酒喝掉一时,包厢的门再次被悄悄推开了。先出去一个女人,让我有一种冷傲的感受,很年青,气质清冷。
手忙脚乱的换上裙子后,我拎着裙走到了穿衣镜前。这么一穿看起来确切挺昌大的,只是两肩上的胸衣带子实在是太煞风景,可这一时候,我也没处所去找专门的胸衣。
包厢里放着纯音乐,古筝曲子。内里不算大,设想非常繁复,每个角落里都养着竹子。落地玻璃前挂着的帘子也是竹子做的,如许的处所,采取如许的设想,还真是有点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