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下着淅沥细雨的早晨,我再次偷跑出去找到他时,却瞥见他已经倒在了地上,而他身上的血,如同一朵鲜红的蔷薇般在黑夜中绽放!
我不在乎的,我只是来看看他,真的,仅此罢了……
我飞到他的面前,飞到他的耳边,绕着他大呼,“我是明珠,五百年前你的明珠,你晓得吗?”
我想起了一些东西:
在变成一缕轻烟后,我钻进了端放在他膝上的琴身中!神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堕泪后,你会变成那一刹时你想到的东西,永不在循环……
神说,我已经是神的一部分,如果我必然要去,记着必然不要堕泪,神讲究表情不能感染尘凡间的统统、不能影响尘凡间的统统,心静――不惊,不喜,不悲,不愤。
一天,两天……我飞过了无边的陆地。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爱上了一个叫秦治的男人。他比我大二十岁,但我还是喜好他喜好到毫无顾忌。记得那是一个朝阳满撒的凌晨,我为了追随一只敬爱的白羽雀儿而到了一片枫林。然后我听到了琴声,清澈的、委宛的――像安静的溪流恬然,那是天簌之音!
……
我说我不会,来由是我在神的手中已经循环了五百年,早已经有了神缘。我只是去看看他,了结一段心愿,然后便返来,在神的手中持续我的循环。
一月,两月……我飞过了广漠的戈壁。
――我发誓,我只是想吓吓他的,我真的没筹算杀了父亲。是我放那条蛇在父亲的床上的,那是我对他杀秦治不满的抨击,可我真的没筹办要杀他。但究竟只要一个,我杀了我的父亲!是的,我杀了阿谁爱我宠我任我胡作非为乃至拔他胡子也不会和我瞪眼标父亲!不管他如何的不是好人,但于我,他是一个好父亲!
――那是父亲的佳构!
谁说我不在乎?我又如何能不在乎?我做获得吗?我做不到,我高估了本身。
我成了神手中的一颗珍珠,在神的手中,我求了整整五百年。自从我晓得了神的存在,我就明白统统皆有能够。我求神让我去见他,神老是对我说因果乃天定,缘已尽,即便你再见他,他也不熟谙你了。我说我不介怀,我只是想看看他,看看阿谁让我爱了五百年思念五百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