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面前这只棕色的毛团子是在三个月前俄然呈现在他家门口的,奄奄一息趴在那边,连动动爪子的力量都没有。被他带返来后也不闹腾,看上去又乖又讨人喜好。
秦景深当然没有健忘温琅。
秦景深清算了碗筷到厨房洗碗,温琅就和刚才一样,蹲坐在边上摇着尾巴看他,归正秦景深长得都雅,如何看也不会感觉腻。
这么想着,温琅晃了一下尾巴,慵懒的翻了个身。
团团是那几天里秦景深对温琅的称呼。
如许的人,二十七岁,四舍五入就奔三了,竟然到现在也还是单身一人。
温琅敏捷坐起来,见他醒了,秦景深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回身把狗爪爪饭盆用开水烫了一下,朝餐桌走了畴昔。
他记得这只毛团子是很能吃的,明显看起来小小的一只,饭量却不小。
他是真感觉累。
温琅没想到秦景深竟然还能认出他来,毕竟当时候他看起来就是只狼狈的流浪狗,强大不幸又无助,和现在的模样比拟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他瞥见了秦景深。
这么想着,温琅抖了抖耳朵,等候的朝秦景深看了畴昔,再一次与他四目相对。
不是恐吓人的我奉告你!
面前的男人终究动了。
等等!
能够说是很靠谱很贴切了。
不过只待了三天,就悄悄走了。
但温琅更喜好如许感受的他。
厨房不小,墙上挂着围裙,还是之前温琅见过的那一件米红色的,上面印着一只柴犬,看着和蛋黄挺像。
从一周前收到妖怪局的公告开端,温琅就没能好好歇息过,四周找人高低办理,想看看是不是能有甚么回转的余地――乃至直到出来妖怪局之前,他也还抱有那么一点点的希冀。
嗯好的,洗……甚么?!
落在秦景深眼里,像是撒娇,也像是奉迎。
温琅心对劲足抖了抖耳朵,密切的蹭了蹭秦景深的腿。
他是被人揉耳朵揉醒的。
秦景深看着,眼里渐渐多了几分不易发觉的温和。
接着就瞥见秦景深俄然把方才戴上的眼镜摘了下来,起家朝他走了过来。
他做的菜已经装盘摆在桌上了。
秦景深走畴昔,温琅灵巧蹲坐,湿漉漉的眼睛无辜看着他。
你想做甚么?
半小时后,桌上的菜只剩了个底。
活力,不高兴,想咬人。
是不是太快了?!
秦景深又看了一眼,这才拿起了筷子。
毕竟巡查本身的范畴,是统统妖兽的本能。
棕色的软毛不成制止沾到了男人的袖口,秦景深也不介怀,顺势摸了摸他的头,然后垂手把温琅抱了起来。
不过这一点都不首要。
这个时候忏悔我真的会咬你的哦!
别打动!
四周很静,只能听得见切菜和水流的声音。
因为身上粘了毛,在家里穿戴西装也不舒畅,归去后秦景深先去了二楼寝室换衣服。
不久,厨房被清算好,秦景深关了灯,拿了个洁净的碗到饮水机那边接了点纯洁水给温琅放好,上楼去了书房。
后者不晓得是甚么时候下来的,穿戴一身深蓝色的家居服站在那边,能够是因为换衣服的原因,他的头发比之前略微乱了一些,低眉垂眼的一刹时,整小我都柔嫩了起来。
声音软乎乎,眼睛湿漉漉。
而他的眼神也是如此,安静沉稳,波澜不惊,低头看过来的时候有种不逼真的通俗,像是拂晓未明时的海,紧紧的、不留任何余地的吸引着旁人的视野。
温琅走畴昔,伸爪摸索的在上面按了一下,对爪下又暖又软的毛绒绒触感很对劲,干脆趴了上去,然后就不想动了。
温琅迷含混糊展开眼睛,起首闻到了饭菜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