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倾城穿戴无双的盔甲,站在汉中陈腐的城楼上,了望城楼下。黄沙卷过,风中异化着浓厚的血腥气。花倾城闭目,痛苦地自嘲,曾多少时,如许的味道竟变得再熟谙不过了。是啊,整整三个月,北燕和东楚发了疯似的不竭地攻城,这片疆场上,每日每夜的鲜血淋漓。花倾城在想,这血该浸到地下三尺了吧!或许是更深的处所,在那边,燕人、楚人、贩子,他们的血液相互交缠,还分得清相互吗?
司空朝歌没有说话,只是眉眼间神采痛苦。
“你倾慕相许,要我远走高飞,可我,又怎舍得离你而去。这三年,我无时无刻不在顾虑着你……”
身后的人看着她那一颤一颤的双肩,心疼得没法言语,没有半分踌躇,举步,走了畴昔,扳过她的肩膀,浅笑言道:“好好地哭一场,趁现在没人。”
“嗯。”
“这战,是因何而战?”花倾城低喃,身后空无一人,但她的眼神却果断地信赖会有人答复。
花倾城凤眸微瞥,细细地打量了四周的环境。百姓惶恐不安,形色仓促,城内暗哨密布,街上巡查的兵士也频繁了很多。花倾城策马,朝太子府飞速地赶了归去。“咚咚,咚咚,咚咚……”花倾城将马绑在了太子府偏院的一个角落里,遵循先前的商定,用暗号敲打着舒展的院门。
花倾城单独一人坐在太子经心设想的房间里,心神有半晌的恍忽。当初见到这房间的时候,确切打动不已。这是本身在家时的房间,每一件安排都是千里迢迢从屏南运过来的。当时凌河众多,船只没法通行,太子是顶着风波,亲身将这些东西运了返来。他说:“我想你高兴点……”那样密意的眼眸仿佛还在面前。花倾城轻叹一口气,迩来心头总有些模糊的不安,锦陵现在风云莫测,战事对峙着,国力一点点地耗损……花倾城按了按太阳穴,头疼欲裂。
“可你未曾来看我……”
兵士恭敬地退下,没有任何疑问。无双公子,公子无双,三个月来,他从血泊中一次次地走了出来,不管仇敌多么强大,不管进犯多么狠恶,他老是目光灼灼地坐在马背上,眼底燃烧着一团火焰,似是要将仇敌燃烧殆尽。青峰剑所指,兵士们誓死拼杀,即便脚底下火伴的尸身堆积如山也毫不畏缩。
花倾城一怔,又问:“无双呢?”
花倾城嘲笑,她在火线厮杀,她的名义上的夫君却在火线逼宫。“把陛下犒赏的朝服拿出来,本宫要盛装去见父皇!”花倾城转入聆音小筑,卸下身上的青锋剑,阴寒着脸叮咛道。
“公子要蜜斯回锦陵。蜜斯,公子要您归去以太子妃的身份帮太子登上皇位。”花肃递上怀里一向收藏着的东西。
“……”
“你一向守着?”
短短数月,锦陵的天翻了几番。
“你若不说,我便去问太子。”花倾城举步就走。
“蜜斯,能够沐浴了。”
花倾城足下一顿,没有转头。
“远来佳客听妾吟,走马西京上青云,高山流水知音少,飞歌月明侧耳听。若许倾城若许歌,风吹草低见牛羊。”花倾城启吼,低低地吟唱出那首歌。
花倾城抬眸,司空朝歌那张俊朗的脸映入视线。这个男人,消逝了三年;在存亡关头,低语豁出去性命将他带了返来,然后他就一向冷静地站在本身身后。出征,他随军,就当一个小小的举旗兵;出战,他牵马,就用他的剑,让本身半丈内不见一刀一枪。曾经,他是最高傲的王子,嫡出,受宠。曾经,他是江湖闻名的朝公子,剑术超群、侠肝义胆。现在,他只是一个兵,一个小卒……“朝歌,你悔怨吗?”三年前,司空朝歌如果执意背水一战,不是没有能够重新夺回太子之位。朝庭上的人,也有很多支撑他的。他化名“朝公子”,江湖游历数载,厚交满天下,那是一股若被拧成一团便足以令掌权者夜不成寐的可骇力量。可他没有,他没有让那些报酬他而战,没有让那些报酬他而死……“不悔怨,倾城。”司空朝歌看着花倾城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当真道,“即便没有你的那首歌,我也不会去争太子之位。”司空朝歌扳过花倾城的脸,卸下她头上厚重的盔甲,前额抵着她的额,相互呼吸相绕。三年前,太子大婚之夜,司空朝歌率部大闹太子府,花倾城一首藏头歌,劝退了司空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