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瑜双手接过刀,深吸一口气,望向她的眼睛:“您感觉我真能行吗?……感受,连太后都仿佛不太看好我的模样呢。”
长平公主屏退宫女,亲身帮她换衣。
瑾瑜顿时信心满满,但刚迈出一步,却还是有些心虚地再次望向她:“待会儿的朝会……另有甚么需求重视的吗?”
华贵的衣服和斑斓的珠宝,不过都是为了烘寄身份高贵,而这些恰是长平公主最不需求标榜的东西。
长平公主又道:“你别看杨羡对我向来恭敬、到处谦让,需求时乃至能够卑躬屈膝,但实际上他并不怕我。因为他体味我,我的言行在外人看起来很疯,但实在都是有迹可循的,有逻辑便可瞻望、能够被掌控,以是他才敢肆无顾忌地查抄我的观澜楼。”
“当然有。”
这套铠甲经太重新修整,不但每片甲叶都擦得锃亮,还换了全新的内衬和裹边,添了镶金盘扣和珍珠装潢,看起来光彩夺目,更显华贵。
“懂了!该发疯就发疯!”
长平公主终究打完最后一个绳结,站起家来,慎重地将佩刀交到她的手上,说道:“兵法的最高境地,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等将来你学会把这刀装进内心的时候,不管你穿甚么、身边有没有带刀,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倒是有点不测。
长平公主点头。
哪怕她穿了一身睡袍插手国宴,也没人敢挑她的半点不是。因为即便是先帝见了,也会高傲地说,唯有乱世王朝的公主,才可不必以色事人、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这才叫大国风采。
“您的意义我懂!只是……”瑾瑜边穿边问道:“既然是‘看不见的刀’,那我穿盔甲成心义吗?”
长平公主接着说道:“世上有两种人最令人惊骇:一种是疯子,一种是随时会发疯的人——伤害只是一方面,更首要的是不成瞻望。”
长平公主蹲下身,细心地为她系好铠甲上的绑带:“这套铠甲,不但代表了你母亲的威仪,还表白你会有甲士一样倔强的手腕。这是在提示他们,也是提示你本身——你具有如何的畴昔,这一起又是如何走过来的,别觉得登上王位就万事大吉了,这才方才开端。”
长平公主的穿衣气势,从小就是如此。
“不,是因为惊骇。”
长平公主被她气乐了,但还是当真想了想,弥补道:“对他们不消太客气,像之前一样就好——该翻脸就翻脸!”
“她看不上的人多了!你又算老几?”长平公主不屑道,“不消在乎别人的目光,我看好你就行咯!”
直到刚才瑾瑜都还是自我感受杰出,不料长平公主的话正像是一桶冷水兜头浇下:
相对于别人的富丽持重,长平公主的号衣老是相对简朴:金冠,黑袍,正红镶边。她从不爱打扮,向来以一种最天然放松的姿势呈现在盛装的王公贵族面前,反倒是显得格外出挑。
瑾瑜立即奉迎道:“教我啊教我啊!”
“天子的宝座,那是多少男人的终究抱负,岂有不馋的?现在却被一个女人给抢了——女人啊,不是只要相夫教子、传宗接代便能够了吗?如何反倒还骑到男人头上去了呢?这成何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