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卷残云,转眼无影,烈阳再一次出来烧烤着这片独特的大地。
当然,另有一个启事,那就是这些小国地点的处所,是对浅显人来讲苦寒瘠薄,而对中低阶武者群体来讲,又是非常血腥凶恶的荒凉。
当然,导致血金猎人活泼的启事天然不会是因为有一片独特的泥沼,而是因为南漠血腥区出没的妖兽级别要比其他两个地区都更强一筹。
因为利用率实在太高了,就如同后代的市场一样,人来人往,噪杂非常。
插队?
不过可贵的是,轩辕无命在进入南漠血腥区时,竟然迎来了血腥荒凉一年都可贵有几次的雨天。
不过都会却并不混乱,轩辕无命能看到一些一队队穿戴黑衣的法律者走来走去,心头也明白,这是一个办理得还不错的都会。
当初在长宁郡,没能一圆当血金猎人的梦,此次轩辕无命可不会错过。
轩辕无命眉头轻扬:“我想成为血金猎人。”
轩辕无命踏进分站时,就见到大堂里挤满了人,一群人在狠恶辩论着甚么,仿佛随时能够演酿成全武行。
神隐境的武圣,这在武灵大陆任何一个处所,都能够算是强者了。就算是放到宗门去,那也是能独当一面的存在。
夕阳王是个很有手腕的人,他收伏了浩繁三教九流的人物,定好了诸多端方,让这里的次序变得稳定了下来,然后才花了三十年的时候,逐步生长成现在的境地。
真正走到近前,轩辕无命才发明,这里竟然具有一个都会。
是以轩辕无命也没有去凑热烈,而是找到了一处前人刚走的柜台。
的确,轩辕剑在十年前,为了出去历练寻求机遇,活泼于大周武国、银月帝国和戎蛮武国诸国的血金猎人圈,到处接取一些血金任务。
能达到血痕级别,申明轩辕剑曾经有一段时候在血金猎人群体中很活泼。
轩辕无命并不筹算走这两条路,要不然达不成历练的目标。
“小帅哥,你可要谨慎点,阿谁家伙恐怕恨上你了。”芬琳仿佛是个很热情的女孩。
雨下得很大,很短促,就仿佛彼苍垂怜这片干枯的大地,泼下几盆洗脚水。
传闻,有人曾经在南漠血腥区看到过圣兽。
轩辕无命晓得血金猎人级别,分为白痕、绿痕、黄痕、蓝痕、紫痕、血痕、金痕,和冕号帝级。
当然,占地数百万平方千米的无尽荒凉,几近相称于大周武国国土面积的五分之一了,在舆图上倒是南北走向的长条形地带。
但是,轩辕无命每前行几里路,就能碰上一个或者一批武者,步行或者骑马,另有骑着各种妖宠的。
但是三十年前,出了一个自称夕阳王的人物,以刁悍的气力震慑住了群雄,并在这里组建了一只血金武装团,武装团的名字,就叫“日晖”。
之前的日晖城也不叫日晖城,只是一个边塞驿站。当时候很混乱,也没有这么繁华,除了几家旅店堆栈,和一些能镇得住场面的赌场倡寮外,根基上没有人住在这里,平白华侈了如许夸姣的一片绿洲。
如果在宿世,这类处所鸟都不会来拉屎,除非是一些应战极限的徒步观光者,才能够会呈现在这,也绝对是要做好死在内里的筹办。
那么大的雨,却仿佛连大地都很难浸湿。
不过轩辕无命晓得,在血金工会中,这类能够是不会存在的,要打起来,恐怕也得出去。
那大汉手扣在轩辕无命肩膀上,却惊奇地发明他竟然掰不动轩辕无命。
荒凉的大地向来不会嫌弃是甚么水,刹时就接收得干清干净,那种贪婪劲让人咋舌。不一会儿,轩辕无命目光所能看到的处所,又全数变成暗黄色的沙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