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请叫我牧师 > 第八十章 血色中的男人

我的书架

在血族秘典中记录的那位前辈,为了修炼血煞罡气每天起码都要杀十小我,而当他杀了五万多人后就再也接受不住血气反噬,被血气逼的完整疯掉了。

实在不消他叮咛沈牧也晓得该如何做。有这么多的能人在,战役这类事情底子轮不到他,他要做的就是想尽统统体例保命,然后想体例多弄一点值钱的好东西。

面对伯爵的扣问,男人从身上取出了一个通信器朝他仍了过来,用很磁性的嗓音问道:“这个另有效吗?”

“中间有甚么事吗?”伯爵右手埋没在披风内紧紧握住腰间的赤练,此时只要这柄血族圣器才气让他节制住本身的气味不被对方压抑。

血族固然是靠吸血为生,族中也呈现过一些嗜杀成性之辈,但最多的也就是杀了几万人。而面前这个男人,他身上的血煞罡气之浓烈环球罕见,伯爵估计他起码杀了上千万的人。

伯爵伸手接过来一看,回想了半天后,眉头不由微微皱了起来。他这个通信器跟他们现在团队用的款式差未几,但从服从上讲倒是几千年前的老古玩了,此人是从那边弄来的?

“靠,你也太能吃了吧?你是猪吗?”沈牧现在对他的肠胃是非常的佩服。

“你不晓得。”瘦子一边痛苦的持续吃着,一边用极其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幽声说道:“不吃,会死人的!”

不要看他此时仍然还能保持住贵族似的文雅,但实在心中震惊的已经没法言语了。身为血族,他对血液天然是最为敏感的。以是他能很清楚的感遭到这男人身材外构成的血雾底子不是任何的邪术或战技,而只是因为纯真的杀了太多的生灵,血气融入毛孔凝集不散,终究构成的血煞罡气。

固然不晓得这个男人会拿着几千年前的通信器,但既然他有身份标识,伯爵作为这一代团队的构造者就必须承认他的身份。

沈牧向来没有见过气势如此凶悍之人,只是悄悄地站在那边,就压迫的他没法呼吸,浑身忍不住的颤抖,连血液都仿佛是被凝固住了似的。

是亲手杀了上千万的人!

要晓得杀人杀多了是要遭到血气反噬的,有人杀几小我就接受不住了,有人则能够连杀几十人面不改色,另有嗜杀成性者能够杀几百几千人。但杀人越多血气反噬就越重,当有一天再也接受不住血气反噬的时候,人就会被血气逼疯。

他下身穿戴的是紧身皮裤,乌黑如墨的皮质下反射出一点点紫色的光芒,通体透亮,一尘不染,透气性极佳。这应当是用紫金独角蟒的腹皮做成的。

沈牧也不晓得这瘦子为甚么这么能吃?从最后见面到现在他嘴上就没停过一秒钟,算下来他已经吃了快四个小时了。肉眼可见的,他肚子已经又肥了一圈。

伯爵等人也是如临大敌,每一小我都暴露了防备之色,连老妇人这般深不成测的强者都是满脸的凝重,可见此人带给他们的极大压力。

血族前辈中之前也有人专门修炼过,但结果并不是较着。因为这类血煞罡气需求不断的杀人,杀人的越多,所杀的人气力越强,血煞罡气也就越强。反之,如果长时候不杀人,血煞罡气渐渐就会消逝掉。

而比拟于伯爵重视的是他身上的血煞罡气,老妇人重视到的则是这男人的一身穿戴打扮。

一起上步队都在不疾不徐的前行。因为有几个超等凶人的存在,路上到没有碰到像前次那样被怪兽攻击的事情。只是步队里实在沉闷的很,几近没有人说话,氛围极其的压抑,唯独死瘦子吃东西的声音算是有些非常。

伯爵挑选的调集位置间隔荒古神武墓不近不远,步行约莫需求一天的时候,同时还能够避开一些大权势的核心窥伺。

推荐阅读: 一胎双宝:总裁爹地太会宠     九转金仙     都市玄门神医     不死剑尊     医武兵王俏总裁     悍妻当家:残废相公是个宝     清穿之千娇百媚(穿书)     奈何江湖里     末日:灭世之龙     蛊仙人     我,无敌,从炼丹开始!     胖子的橘猫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