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闷疼的不像话,像是一块重重的巨石,砸在了我的心上普通。
即使贰心中的人是馥挽云,但是这几月以来朝夕相对,我想他对我总会有一点豪情。
之前叶崇安对待我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全部王府,其别人我是不晓得,起码现在这个送饭的婆子,对我的态度都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窜改。
之前叶崇安那一脚,让素云的身子大为受损,以是这段时候,我就一向让她歇息,也没让她做甚么。以是这婆子对我做的事情,她底子都不晓得。
我和素云的身子一每天的好了起来,我晓得叶崇安不会就这么放了我,只不过我不晓得的是,他竟然会来的这么快。
送饭的婆子阴阳怪气的说着话,语气锋利,话说着还用脚在米饭上面踩了一脚。本就混了灰尘的米饭,现在上面又多了一个鞋印。
就两碗白米饭,和着一点咸菜,这便是我和素云的半天的吃食。
素云在第五今后醒了过来,此时我们已经被迫搬到了王府中一座烧毁的荒院当中。这里年久失修,房屋摇摇欲坠,比起城郊边上的穷户,住的还差。
但是现在,我却顾不得那么多。
送饭婆子不晓得是被我的话,还是被我的眼神给震住了,甩开了我的手,连连后退了好几步。脸上神采也变了,那一刹时,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惊骇的神采。
我现在现在身子实在太差了,和如许的人再去争辩甚么,对我而言,底子就不是甚么功德,忍忍,就畴昔了……
永安王府守门的狗,吃的都比我们要好。
叶崇安那一脚,没有留有任何余力,把一个好生生的人,踢的昏倒了整整几日都没有醒过来。太医说了,即便是今后治好了,也会落下病根子,毕竟是比不过之前了。
那婆子见我紧盯着她一看,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仿佛是想打我,但是方才伸脱手,最后不晓得想到了甚么,又收了归去。
如许的环境,这一月的时候里,几克日日都在呈现。
彼时我搬进这座荒院差未几已经快有一月的时候,这期间叶崇安一次都没来看过我。而之前服侍我的其他丫环,也都被斥逐到了其他的院中。
之前我被叶崇安捧在手内心疼,王府中的下人,也对我恭敬有加。以是阿谁时候,大师对我的好,我从未想过是为甚么。
好笑,真的太好笑了!
我直直的跌倒在了地上,冰冷的空中摩擦着我的双膝,那边火辣辣的疼,定然是已经出血了。
不过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只要我还活着一天,他们如何对我的,我都会记得。我林如画脾气虽好,但也不是甚么软柿子!
也终有一天,我会为我的孩子,为素云的委曲报仇!
之前在我手中那碗冰冷的白饭,此时已经摔在了地上。瓷碗被摔得七零八碎,已经发硬的米饭,也脏了……
当初被叶崇安踢的那一脚,我到现在心口都模糊发痛,更别说叶崇安踢向素云的那一脚,比踢我还要狠。她现在必定很疼。
现在除了素云,常日里就只要一个送饭的婆子会来这里。
“你在做甚么!”
我闭上眼,筹办接受送饭婆子的辱打,但是料想当中的疼痛却没有传来。反而在这个时候,听到我现在最恨的人的声音。
我目光直勾勾的看着面前已经脏掉的米饭,忍不住大声笑了出来。
我之前眼睛究竟瞎成了甚么样,竟然会觉得叶崇安是我的夫君!
“哎哟,我说之前是不是被人给服侍惯了,现在连碗米饭都端不起了。不过你现在都这类地步了,也别嫌弃,用手抓着米饭吃好了,不然就得饿着肚子到明天早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