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韬挺被嫌弃的,到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背上藤筐,黄子韬跟在活泼的云晓前面,问:“要为子归酋长做衣服了吗?”
一张还算漂亮的脸凑了过来,那人裂开嘴怪笑道:“我是子归部落的石牙,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葛粉很甜,就是量太少了,一大根嚼下来,吃出来的泥巴都比葛粉多,加上他又不懂技能,刨出来的填饱本身肚子都不敷,就别提上交了。
“子归酋长。”石牙嗫嚅着说:“这个男人长得这么瘦,胆量又这么小,留下来也没用,还不如杀了。”
这少女名叫云晓,本年才16岁,身材高挑,体型均匀,被公以为子归部落里最美的女人。当然,年代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如果放在当代社会,她就是一身材不错、可皮肤差到了顶点的山里女孩。
那边是一片莽莽大丛林,更远处,有一座明镜似的湖泊,在夕照的辉映下闪动着金光。
云晓从筐里拿出一只皮套戴在手上,抓住麻杆,开端用石片一株株割了起来。麻上生满了刺,内里有麻痹毒素,被戳到会很难受。
这年代,普通人都是穿兽皮乃至树皮的,因为农耕期间还没有开端,一件麻衣要汇集很多的野生黄麻,还要编织,费时吃力,普通人都没得穿。
…………
石牙点了下头,抬起手,刀尖朝下,对着黄子韬心窝扎了下去。
“子韬。”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戴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内里装满了葛根、野粟子另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
他记得,前一刻他们考古系的门生正在发掘一处太古遗址,因为年代长远,地层也很深,阿谁坑足足挖了有10米深。
只见一大群人围着本身低头看,个个都壮得仿佛野兽,披头披发,身上穿戴兽皮衣,手里提着木棍,尖端绑着一块锋利的小石片。
云晓笑了笑没有答复。
姓姚,和舜帝同姓,这申明他是更远的上古遗族后代,身份高贵。不过他统治的部落却很小,只要一百多人,并且女多男少,人丁极不平衡。
瞥见那一大堆吃的,黄子韬又感觉饿了。
酋长名叫姚子归,本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期间极其可贵,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希少。
老者身为酋长,说的话就是号令,一帮大汉不敢违背,立即把兵器收起来,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黄子韬托过甚顶,走向太阳落山的方向。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甚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当是新石器期间晚期。这很轻易辩白,新石器期间初期还是母系社会,而这里的酋长倒是个男的,并且驰名有姓。
一个月后,湖边。
黄子韬赶紧站起来,嘲笑着挠了挠头,“没……还差一点。”
就在刀尖将要触到黄子韬胸膛的时候,火线传来一声大喊,石牙赶紧停手,一群大汉分开,有位身穿麻布长袍的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过来。
小女人很爱美,每次出来,都会用野花编一个花环戴在头上,看着她背衬着湖水跑过来,黄子韬看得发楞。有句话如何说来的?没有比较就没有爱,不管人家长得啥样,归恰是他现在能瞥见的第一大美女。
被称作子归酋长的老者摆了摆手,“有没有效,并不必然是看力量大不大,并且我们部落里现在男人太少了,还是带归去吧,起码能够给部落里生孩子嘛。”
“你们是?”黄子韬傻眼啦,这些都是甚么人?他就是学考古的,看这些人的打扮如何仿佛是……原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