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看到谁了?”
萧锦晃晃脑袋,勉强一笑:“无事。南下洪涝的事别奉告大少,你让梅兰帮我清算一下,我带着小道替大少去一趟。”
开首这位小粉丝用了百来字表达了对萧辞的崇拜和爱好,中间五六百字则是对他新书《大江》中肯的点评,而最后她的言辞变得有些纤细,在最后的两百字这位小粉丝提到了她的哥哥。
不过局势老是来得让人措手不及。本来已经安稳下去的洪涝灾害因为夜晚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小镇一面的围墙被袭来的大水冲毁,在小镇上的百姓纷繁连夜流亡。萧锦和小道也跟着人群向着安然的处所逃去。不过因为拥堵混乱的场面,两人很快就被冲散。在小道回过神来的时候,萧锦已经没了身影。
萧锦取过床边的书,目光悠悠地落到了窗外光辉的风景里。
萧辞佯装活力地轻拍了一下萧锦的肩膀,气鼓鼓道:“哥,你说的甚么话。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男人嘛?俗话说,抓住一小我的心起首抓住一小我的胃!我但是为了抓住那家伙的胃好好练过的。”
萧锦看着沙发上眼睛俄然红了的人,好笑地问了句:“如何,某个木头惹哭我们萧高文家了?”
“大大你好,我是你的脑残粉,我一向很喜好你写的全数小说,不管是从第一本的《朱宋》还是现在的《大江》,我都喜好得不得了。”
萧锦的视野俄然恍忽了一下,后脑勺有些刺痛。大庆看着俄然踉跄了两下的人,有些担忧地扶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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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锦手指悄悄地摩擦着批评里“温夜阑”三个字,把手机递回给萧辞,也不管对方的炸毛,摸了摸对方的脑袋,垂眸笑了笑。
“萧爷,脑袋可还疼?要不我们还是回都城找太医看看吧。”小道见萧锦把药汤喝完,接过空碗担忧地问道。
婢女被他吓住,不过还是又反复了一次:“萧爷南下去了……”
这一眼既万年。
待萧锦穿戴整齐出来时,恰好撞见了从内里焦急返来的大庆。萧锦迷惑了一下,便上前去拉住了人,走到一个角落问道:“大庆,产生了甚么事?”
醒来已经半月的萧锦仍然还是有些陌生地看着面前的统统,红色的墙壁,彩色的电视,浅蓝色的玻璃窗,另有刺鼻的药水味。
“哥哥他对外人一向很冷酷,但是对在乎的人却很好。我每次想到哥哥能够要做一辈子的植物人,就想哭,但是我不能哭呀,哥哥必然会没事的不是吗?大大,我有点语无伦次了,对不起。大大你晓得吗,我哥哥也很喜好你写的《朱宋》,他说他感觉内里的温夜阑很像他。温夜阑阿谁角色大大你着墨并未几,也不晓得哥哥是如何看出来的,傻瓜哥哥。”
“不过,大大,我哥哥昏倒了这么久,我常常把《朱宋》翻来覆去的看,俄然有点明白哥哥说的,温大少的确很像我的哥哥。一样的帅气有才情,哈哈,大大你不能说我自恋。不自不觉竟然写了那么多,大大,温夜阑的结局在书里太可悲了,如果有机遇,真但愿你能够给他写个happy的结局……”
萧辞把手机扔给萧锦,让他看阿谁小粉丝的留言,有些不美意义地说道:“我就是感觉这个小粉丝挺不轻易的,她哥哥出了事让我想到了哥你昏倒的这几个月。并且‘温夜阑’这个角色我也挺喜好得,哥,你说我要不要添个番外?恰好编辑说新书卖得很炽热,连带着《朱宋》也跟着热了起来,很多人但愿出重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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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经快到小镇的温夜阑俄然心一痛,手指上的玉扳指回声碎裂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