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风说完,快步走向了电梯。
“啊啊啊。”残剩的三个青年全都被吓住了,两小我端着枪对准项风,另一个青年发疯似的跑进了一个包间。
项风点了点头,说道:“做这类事,人越多越不好动手,明天开端,我们就要分红两路了,我和宋哥,你和李子。”
“咔嚓!”项风纵身而起,膝盖狠狠顶在了白人大汉的咽喉处,白人大汉的咽喉和下巴,被项风给顶的粉碎。
他想要说话,却只能收回咯咯的声音,他望着项风手里的一片玻璃,眼神里尽是惶恐之色。
他才方才将手枪夺过,项风手里的玻璃碎片已经射入了他的喉咙。
“啪!啪!啪!啪!”白人大汉猖獗的扣动扳机,在他扣动扳机的顷刻,项风的身材猛地一蹲,直接贴地爬升到了白人大汉面前。
“啪!啪!啪!啪!啪!”每一颗枪弹,都有一名青年中弹倒地,在这个宽不到三米的走廊中,那些青年的确就是挪动的活靶子。
“不,不。”佛里曼的喉咙里收回了一阵吼声,他将已经打光枪弹的轻机枪用力丢向项风,将阿谁青年手里的手枪夺了过来。
一阵又一阵的眩晕感,让他那痴肥的身材摇摆起来。
别的三个白人大汉伸手就要掏枪,项风将手里的玻璃片嗖的一下甩出去,正中一个白人大汉的右眼,他接着揉身而上,刹时掐碎了这个白人大汉的咽喉。
佛里曼的神采瞬息间变色了,他用震惊的目光看着项风,沉声说道:“本来你就是阿谁工夫很好的洪门余孽。”
在这个足有一百多平米的豪华包间里,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白人光着膀子站在包间中心,他手里端着一挺轻机枪,正眼神猖獗的看着项风。
项风不消看就晓得,阿谁包间必定就是707包间。
项风脚步不缓不急的走到了阿谁包间门口,他拎起了一个青年的尸身,一脚将门踹开了。
这时候,走廊里传来了一阵短促的脚步声。
“我就这么死了?”佛里曼感受统统都变得那么不实际,他的认识垂垂恍惚,留在他脑海里最后一道声音,就是他倒地收回了沉闷响声。
项风看了看阿谁站在原地将近吓傻了的青年,轻笑道:“你不消怕,我不会杀你,记得帮我和黑手党教父传一句话,让他用最昌大的典礼,亲身披麻带孝将方万河的尸体送到港口,不然,每过一天,我就杀他们两个家属首级。”
墙角处,两个打扮妖艳的半裸艳女正抱在一起瑟瑟颤栗着,她们不敢去看项风,因为严峻,她们的神采变得煞白一片。
两个青年软绵绵的瘫倒在地,断绝了气味。
项风轻笑道:“你就是佛里曼吧?”
项风说完,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块玻璃碎片。
白人大汉缓缓倒在地上,项风哈腰捡起手枪,冲着从走廊那边冲过来的青年扣动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