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一脸慎重的说道:“对不起,我必须晓得点甚么,我不能拿我的亲人冒险。”
“嘿嘿,小丫头,别说的这么必定,万事都有两面性的。”大老王嘿然一笑,道:“前面路口左拐,等会你就晓得你红姐是甚么人了。”
看起来这处所已经好久没人用了,推开用作当门板的木板,劈面而来的是一股子带着潮气的霉味儿。屋里空旷的很,除了几块前身应当是椅子的烂木头外,再没别的东西。
咔嚓一声轻响,滋滋的电流声过后,面前一片光亮。
就拿秦始皇来讲,徐福说他是傻子,一点都没说错,方士那是啥东西啊,放在几千年后的现在,他们有一个同一的称呼――神棍!
这间小屋不大,乍一看就跟那种工地上搭的工棚没甚么辨别,墙壁都是用薄铁皮搭成的,长年受海风湿气的影响,上面锈迹斑斑,底部却张蔓了杂草和青苔。
沿着一条颠簸的巷子又行驶了不到五分钟,两辆车便在一处埋没在树丛中的小屋前停了下来。
十三一脸绝望的把书丢给大老王:“就这玩意儿,我早说甚么来着?就是个日记本,来费了这么大的劲儿弄过来,图甚么呢?早就奉告过你了,长生不老药这东西底子不存在。”
“靠。”大老王无语的骂了一句,挠头道:“咱让一个两千年前的骗局给忽悠了啊?”
地下室中比上面的小屋好点,起码有点“产业”存在,一张落满灰尘的钢丝床,一个空空的,近似于货架的铁架子,除了这点东西,再无他物。
十三看着哑然发笑,提示道:“师叔,就算它只是个日记本,也是两千多年前的日记本,古玩来着,你就这么随便塞一塞,不好吧?”
“老板,需求帮手吗?”项红还没说话,杰克就迫不及待的表忠心了:“这类脏活我很善于,不如我来替你做?――我晓得中原当代有一种很成心机的水刑,一向没机遇尝尝,要不,让我尝尝?”
“有啥不好的?”大老王不觉得然道:“又不是我费钱买的,要心疼也是它上一任仆人――咦?我如何感受咱掉坑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