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仪是个大族蜜斯,经丫头证明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弱女子,以是,凶手如果得勒七次才气致李心仪于死地,那么只要两种能够:一是凶手本技艺脚有残疾,使不上力量,二是凶手的身高、力量比李心仪更小,还是个孩子。
如果说凶手行凶后清理现场是出于自保的考虑,那么对李心仪做的事情是否太多了?
既然如此,第二个疑点又呈现了。
凶手明显并非手脚有残之人。
那么第二种环境呢,凶手会是个孩子吗?
“如何,我说得不对?”卫奕见她一副想骂又骂不出声的模样忍俊不由。
“凶手若真的长成这副尊容,那里还用得着大大人费经心机以民女为饵诱他现身,放眼一瞧不就能抓住?”沈月然扁嘴。
嘁!
“脾气。”
沈月然嘴角抽动,心中骂道,凭甚么对我评头论足,干脆直接说我没脸没皮不就行了?!你是还我明净还是借机骂我呢,高傲狂!
卫奕沉吟半晌,道,“熟人,此次凶杀是熟人作案,而你并非李心仪或者李家的熟人。”
分歧逻辑。
以是,如果凶手本技艺脚有残,为何不干脆挑选一种更加稳妥的体例杀死李心仪――比如投毒,比如利用利刃――而恰好挑选了一种他最不善于又最轻易失利的体例?
“大大人感觉此案是何人所为?”她想了想,找到一个收场白。
凶手能够经心挑选作案时候,全面考虑行凶东西,为安在杀人体例上如此不谨慎?
他始终感觉此中必然有甚么是他没有理顺的,以是,诡异的勒痕成为第二个疑点。
并且,凶手在杀人后并没有立即跑掉,而是逗留了一阵子。
李心仪既然是坐着被害,也就是说她遇害时是复苏的。在门窗无缺的环境下,只要熟人才气悄无声气地进入房间,并趁李心仪不备将其杀死。
凶手行凶之前有明白的杀野生具和打算,行凶过程中表示出嗜血无情,行凶以后又安闲不迫地清理现场。
凶手做的这统统除了表示浓浓的忏悔另有甚么?
“没有动机,没有机遇,并且手腕也不对。”既然是拿她作饵,当然是以为此案另有真凶。不过,卫奕并不以为这么一个简朴的事理聪明的她还要多此一问,以是,他停动手中的笔,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