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主要杀的人是天下第一军器出产商提利昂,店主出一亿美金,地点美国,芝加哥,颠末四个月的踩点调查,质料汇集,没有不测,目标被一枪毙命,干脆利落。但他的打算却没有就此完成,按他所想,此次追杀本身的最多不过是提利昂的几千部下。
一起奔逃,与死神几次擦肩而过的钟惟在万般无法下,逃入了极北的阿巴拉契亚雅山脉。茫茫雪山,高大的松杉无数,无疑是藏身的最好处所。固然能够因迷路、温饱而死,可对于现在已经走投无路的钟惟还是最好的挑选。
本来是那剩下的几小我听到这边的枪声响起,就敏捷往这边跑来。如果刚才钟惟的行动再慢上一秒,就真的见了阎王了。
山洞里,熊熊的火堆燃烧着,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拿着一把被火烧的通红的刀,他是想用刀尖把左肩上的枪弹剜出来,再把伤口烫合,此时从他身上飘出一股烤肉的味道,一声声惨呼从他口中收回,一堆已经被冻成铁块的衣服在火旁放着。
可他低估了美国人的决计和智商,本来他的店主竟然是美国另一个军器商邓恩个人,为了争夺更大的利润和市场,才有了这一出。以是钟惟必须死,如果他活着,邓恩家属的事一旦透露,无疑会引发两大师族的火拼。
接着,他纵身一跃,跳下树干,把另一小我压在身下,两手一抱脑袋,顺势往右一旋,咔嚓一声,颈椎断裂,又干掉一个。收起两把手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前滚翻躲到树了前面,而枪弹也在这时打到他身前的树上,险至毫巅。
夏季的河水冰冷砭骨,特别是钟惟身上还穿戴厚厚的毛皮衣,吸水才气极强,他爬登陆后,满身已经冻得颤栗,高低牙齿不断的颤抖。但他晓得他不能停,在冻死之前必然要从速找到一个居住的处所。幸亏他这一跳把他们甩了起码几十里路,山路难行,再加上满山的雪加大了他们行进的难度,信赖一天以内不会有伤害。
记得有一次,他受雇去杀中东的一个基地构造的带领人,他在伊拉克蹲守了一个月,那群人追杀他,也追了十三天。他爬雪山,越戈壁,徒步行走了几千里达到印度北部才出险。那是他离灭亡比来的一次。
……
雪夜,悠远而通俗,就像张牙舞爪的妖怪把人吞噬,月光映着雪面,拉出一道道沉寂的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