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再也忍耐不停止段处传来的痛感,阿谁小弟手里的砍刀顿时放手。
为首的是一其中年男人,八字胡,秃顶,最为凸起的是他的两只耳朵,和乡村家里养的所谓的狼狗很类似,狼狗又叫做中华故乡犬。
“小子,我草尼玛。”听到白浩如此肆无顾忌的热诚狗爷,他部下的一个小弟顿时大吼一声,猖獗的冲了上来。
听到这个声音,白浩愣住了,因为这句话他熟谙了,之前在缅甸的那段时候,只要听到干尼玛这句话,无数的雇佣兵都要闻风而逃,因为说这句话的,在全部雇佣兵天下里,只要一小我,那就是乌鸦。
白浩并未停止,就在阿谁小弟废掉的一刹时,再一次脚下发力。
“哎呦。”阿谁小弟被震到手臂疼痛不已,本来就已经被白浩折磨了一番,并且刚才但是反手抵挡的,疼痛程度更加的严峻。
“多嘴。”白浩冷声说道,随后看着乌鸦使了个眼色。
“唉,采薇,你喜好吃狗肉吗?”晓得出去的阿谁带头的必定就是传说中的东城狗爷,白浩大声问道。
“狗爷想要甚么解释?莫非光仰仗你部下小弟的一面之词便能够占理吗?真是老练。”白浩不屑的看着黑狗说道。
“你他吗的滚蛋,从速滚蛋。”看到白浩险恶的眼神,剩下的阿谁小弟颤抖着声音说道。手里的砍刀更是来回的挥动。仿佛想要将白浩逼退。
“哦,我不喜好,狗肉太难吃了,还是养一只小狗好,多敬爱啊。”林采薇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