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馆再次吵嚷起来,震惊的情感逐步减退,观众们被刚才阿谁不成思议的戍守完整扑灭了。他们冒死挥动动手中的毛巾,用力地踩着看台,朝着园地中心的两人号令。伏城伸开双臂,扬开端,看着头顶垂落的那面庞大的玄色旗号。他晓得那些加油声不是给本身的,异化在助势声里的漫骂才是。

可余安说,伏城,这场比赛你会赢下来的。

“没错,比赛才方才开端。”他舔了舔嘴唇,耳廓因为镇静而微微泛红,“谨慎了伏城,我较努力儿来但是连本身都怕的。”

好久以后,伏城和文爵在水光学院的体育中间外闲谈时,偶尔间回想起了这个画面。“你晓得吗,你当时的模样很像一条脱了绳的野狗,我真的惊骇你会冲上来咬我一口。”文爵笑着说。

文爵一怔,旋即点了点头,也笑了。

伏城晓得本身很菜,一年前他是个半吊子,现在他还是个半吊子。没人感觉他能赢,球社的人都把他当傻X,阿谁叫江晓筱的臭丫头满天下地鼓吹就是想让统统人都看他出丑,连发小张思远也只是奉告他放轻松去打,胜负不首要。

伏城晃了晃脑袋,捡起滚落到脚边的篮球。他面对着篮筐,离他两步远的处所,文爵已经摆出了戍守的姿式。伏城用力握了握手中的篮球,他感觉有甚么滚烫的东西在胸腔里奔突澎湃,他想叫唤,他想让统统人都听着本身要说出的话。

伏城迈开步子,冲向文爵,他的球衣跟着飞舞,他的行动蛮横而低劣,他的眼神像野兽一样充满力量,他是出膛的枪弹,离弦的弓箭,他的天下只剩下篮筐,文爵和本身,他的脑袋里只要一个动机:赢下来,我要赢下来。

他还说,伏城,你晓得吗,你是个天赋。

这是玄月浅显的一天,没有甚么特别的事情产生。这一天,伏城十九岁,他打球还是很菜,他还是被统统人当作半吊子,他拼尽尽力也仅仅是防下文爵的一次打击。仿佛没有甚么不一样。

因而伏城真的就感觉本身能赢下来。

可他还是想赢下这场比赛。他要赢下来,他必须赢下来。

为甚么?

我要让你们记着,明天打败文爵的人,叫做伏城。总有一天,你们会像为他号令一样,在这座球馆高呼我的名字。

伏城掰了掰手指,昂扬着头,嘴角不驯地勾了勾:“求之不得。”

“你还真别说,我当时是想咬你来着。”伏城耸耸肩,“没体例啊,我是真的想赢。我晓得我打不过你,可我还是想赢。”

他说,既然统统人都感觉你不可,那我就让你成为这个球场最强的人。

因为余安说过,我但是个天赋啊!

刺眼的阳光透过甚顶的窗户,打在伏城身上,那件紫色的24号球衣仿佛也在发光。球馆外,充满墙面的登山虎跟着轻风摇摆,茶青色的一片。氛围里还是残留着夏天的味道,远处仿佛传来断断续续的蝉鸣,听不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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