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调来的那一年,是九十年代初,正赶上亢州撤县建市后第一届群众代表大会召开的前夕。
这时,房间的门被从内里翻开。一个一头短发、上身穿灰色针织衫、下身穿土黄色细纹灯芯绒长裤的女人走了出去。
彭长宜笑着摇点头,说:“感谢,我吃过了。”
丁一“嗯”了一声,说:“这是我每天早上练笔的,写的不好。”丁一谦善地说道。
但是,面前的办公室已经跟三天前的大不一样了。统统桌子上没有了过期的旧报纸,烟灰缸和废纸篓被擦得干清干净,彭长宜办公桌的劈面,多了一张新桌子,桌上,是一盆超脱淡雅的文竹。
再看四周的墙角,没有了蜘蛛网,没有了灰尘,犄角旮旯都是洁净整齐,氛围中,还满盈着一种向来没有过的清爽。
彭长宜想起元朝丁鹤年的《雨窗宴坐与表兄论作诗写字之法》诗:“蝇头小楷写乌丝,字字钟王尽可师。”
丁一又“咯咯”地笑出声。想想父母给她起名字的时候,必定没有想到还会有这么一层小上风:“那如果不是推举是砍头呢?是不是也要从姓氏排在前边的人先来?”
“呵呵,不好。”丁一说着就将桌上的宣纸摞起来,连同笔墨收进抽屉里。
彭长宜不会写书法,但却喜好赏识,面前这蝇头小字绝对吸引了他,比起樊书记他们写的那些大字来,不知要娟秀多少倍?
三天后的一大早,彭长宜战役常一样,提早半小时来构造上班。
彭长宜感觉她笑得很都雅,明眸皓齿,眼睛还弯成一个都雅的弧度,有一种纯真天然的美,让人不得不赞叹她的清灵和毓秀。
彭长宜和她握了一动手。他感到这只小手温热而柔嫩,他平时握手的工具多数是男性的手,明天握这只手却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她两只手各拎着一只暖水瓶,腋下还夹着一个白毛巾包裹着的饭盒,进门后哈腰把摆布两只暖水瓶放在地上,同时向后抬起一只脚就把门顶上,刚从腋下抽出阿谁饭盒,就听屋里有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