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吴尽欢所住的六楼到了,电梯门翻开,他没有多做逗留,信步走了出去。
“感受如何样?”
“这如何美意义呢?”
刚才在电梯里,他已看到了两名大汉要去的楼层,九楼。而九楼恰是病院的VIP病房楼层。
吴尽欢箭步如飞,顺着楼梯通道快速登上九楼。他先是透过门上的小窗户向内里看了看,走廊里没有人,他渐渐推开门,放缓脚步,谨慎翼翼地走了出来。
“去的那里?”
也就是说,他们几人是在一刹时被人家干掉的,乃至连拔出兵器反击的机遇都没有。
留在走廊里的那名杀手想都没想,筹办飞过来的尸身噗噗噗的连开三枪。
尸身身上溅射出三团血雾,受枪弹的撞击之力,飞向杀手的那具尸身在半途掉落在地。尸身是落地了,但吴尽欢业已垫步冲到杀手的近前,仿佛一阵风似的在杀手的身侧一掠而过。
跟着尸身落地,吴尽欢也顺势向旁翻滚。
吴尽欢的确是个适应才气很强的人,就算现在的身子骨不可,但就赋性而言,他还是能很快地融入到一个新环境里。
看到走廊里火伴们的尸身,以及那两名手持枪械的杀手,他二人立决计识到不好,刚要从腋下掏枪,两名杀手毫不踌躇的调转枪口,噗噗两声,两名黑衣保镳皆是眉心中弹,踉跄而退,倒在病房里。
杀抄本能反应的转回身形,抬起手枪,正要持续射击,但是他身材的力量仿佛被一下子抽干了似的,不由自主地向旁踉跄两步,身子依托住走廊的墙壁,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听到嘶嘶的声响,红颜的血雾由他的颚下放射出来。
不管到甚么时候,只要活着,只要活下去,这才是最成心义的事。
那名本国大汉已把大半的手都伸进花束当中,而吴尽欢插进裤兜里的手也要渐渐抽出来,恰在这时,跟着叮的一声响,上升中的电梯停了下来,跟着电梯门翻开,从内里走出去一名推车的护士。
恰在这时,两名杀手四周的一扇病房门被推开,从内里冲出来两名黑衣保镳。
这是吴尽欢多年来养成的风俗。就算他杀死一百小我,在做尸检的时候,警方也只会认定存在一百个杀人凶手,而不会认定这是同一人所为。
吴尽欢抬头而笑,说道:“我是中国人。”
见状,吴尽欢下认识地摸向裤兜口袋,不过现在他的裤兜里没有笔,他的双指捏住了银行卡。
克莱斯特?杰弗森!杀手与老者对视半晌,蓦地把手中枪抬起,对准老者的脑袋,便要扣动扳机。
电梯门缓缓封闭,持续上升。
另一名冲进病房里的杀手举目一瞧,只见病房的正中心放着一张大号的病床,此时病床上正坐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
吴尽欢没有甚么独门兵器,也没有甚么兵器是他最善于用的,不管甚么东西,哪怕在糊口中到处可见的小玩意,到了他的手里,都能够变成致命的杀人利器。
“现在在伦敦的东方人,属中国人最多。”
“不消了。”小护士摆摆手,说道:“我叫杰西卡。你呢?”
第九十四章刺杀
尸身的一只脚刚好挡住电梯门,电梯门开开合合,就是关不拢。
跟着护士走出去,那名本国大汉伸进花束中的手收了返来,掌中空空如也,甚么都没有,呼应的,吴尽欢插进裤兜的手也抽了出来,并冲着护士呲牙一笑。
站于他身后的两人,都是穿戴白衬衫,黑西裤,西装上衣随便地搭在胳膊上,手里还各拿着一捧鲜花,看起来,像是来病院里看望病人的,但吴尽欢能感遭到,他二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