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内里的青年嗯了一声,又深深抽了口烟。
在海港堆栈后身的一条小胡同里,依托着墙壁站着一名青年,相隔数米,在胡同口处,另有一名青年,两人的打扮都很浅显,年纪不大,看起来还像是在大学里读书的门生。
东港这块地盘,早已被香港的富豪买下,现在已经做了贸易开辟,一栋栋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豪华的室第区到处可见,只不过入住率很低,即便是明白日,东港这里宽广的街道上也才偶尔能看到过往的车辆。
金问道:“欢哥以为,叮当蜜斯就在堆栈里?”
“好的,欢哥。”
他二人正向厂房深处走着,吴尽欢俄然停下脚步,同时拉住金。金稍楞半晌,紧接着,渐渐抬起双手。
他张大嘴巴,刚要大呼,那人脱手如电,一记掌刀砍在他的脖根处。
金心头一震,刚要踩油门,吴尽欢抢先道:“也不要加快,就遵循普通速率畴昔。”
他口中吊着的半截卷烟,也随之掉落在一旁。站于他近前的吴尽欢提起腿来,将地上还在燃烧的卷烟踩灭。位于胡同口的青年听闻背后传来的动静,仓猝转头观瞧。
枪上有安装消音器,没有收回爆响声,吴尽欢感受脸颊一热,有股滚烫的热气重新侧掠过。一道细细的血痕在他脸颊渐渐闪现出来,血珠缓缓排泄。
“不要――”叮当急叫一声,抢步来到易连恒近前,拉住他的胳膊,颤声说道:“易先生!”
吴尽欢和金各买了一套活动装,他保持着原有的风俗,特地选了比普通尺码大好几号的衣服。穿在身上,肥肥大大,仿佛面口袋似的。
因为太伤害了。
在他俩的身上,有好几颗小红点在闲逛,那是红外线对准镜。
吴尽欢凝睇着面前的易连恒,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不喜好受人威胁!”
“我是吴尽欢,我要见易先生。”吴尽欢再次说道。
回到车内,吴尽欢和金开端换衣。他看了看金,意味深长地说道:“金,你不消非和我一起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