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的干系也仅仅范围于熟谙,高中的三年里我们没甚么交集,话也没说过几句。
我悄悄的抓住了于诗雅的手指,像个名流普通将她的手扶住。
从朋友做起,我是男,她是女,这不就是男女朋友嘛。
Ohmygod!
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诗: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将手背到身后,摘下了戒指,又在背后将戒指分开成两枚。
这时我脑海中俄然传来一个声音:你有新的任务。
我是书白痴,但这并不代表我是个傻子。我情商低,但并不代表我情商是零,我只不过是在措置人际干系存在必然的体例停滞罢了。以是她的话我懂,我真懂!
我心中那叫一个镇静,此时我乃至已经把于诗雅作为了我的毕生的朋友。
于诗雅最后也没来出个甚么,我不晓得她是在在理取闹,还是一时想不起用甚么词描述了。但我内心更偏向于她在在理取闹,我本身都不晓得我甚么时候喜好过她。
于诗雅轻声嘟囔着,中间有一小段仿佛被抹掉了普通,因为她的话底子不成一句话。
聪明呀,前人的聪明呀!
干脆我就点开了短信,我倒要看看他还想玩甚么花腔。
任务内容以下:将戒指送给于诗雅,完成:嘉奖一则动静,失利:JJ常态下变短3公分。
莫非是我太焦急了?
但是明天有些奇特,她见我进了自习室,她却迎了上来。
“啪!”的一声脆响!
我很镇静,我内心想着于诗雅必定也很高兴,乃至我还设想着她心花怒放的模样。因为我怕出错,目光始终放在给她带戒指上,并没有闲余的目光去看她的神采,以是我只是在内心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