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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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甚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

并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然后,就是朋分战利品的时候。

固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这是战役当中的潜法则,如许的法则,即便是灵魂穿越,半路削发的马格努斯也晓得的一清二楚,并且绝没有违背它的心机。

疆场之上刀箭无眼,存亡只能各安天命;但是疆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甚么都首要,固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许的鄙谚,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昂扬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挑选投降’。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包管本身没有个失利的时候,何需求搞得这么残暴呢?大师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干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友情来,逛逛亲戚串串门甚么的,岂不乐哉?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地盘更贵重的财产,具有地盘,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但是地盘的财产需求人的劳作才气揭示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小我,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贵重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便能够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高贵,白叟变成少年,懦夫变成懦夫。

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分赃的时候。

何况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热诚。

但是,这事畴昔了就让他畴昔吧。

布雷斯特有金子。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自以为是‘蓝色血液’的贵族,只要在同为‘蓝色血液’的贵族面前才会和颜悦色。只是这世上红血人这么多,蓝血人却这么少,为了保护团体――全部贵族阶层的好处,确保蓝血人永久高人一等的职位,蓝血人之间当然,也只能分歧对外。

只是看到兵士冲到他的面前,乃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兵器,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因为它实在是太瘠薄了!瘠薄到除了地盘和鱼以外,甚么都没有!

不就是为了让本身的职位百世传播,让本身的后代永久高人一等吗!

法理上,马格努斯贫乏杀掉布雷斯特伯爵的来由,但是科特倒是一点都很多:欺瞒幼主,趁机篡位,这此中不管是哪一条,都无疑是已经触碰了贵族社会的底线。

现在不晓得从哪冒出来的家伙――哦不对,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远亲,身上多少另有些‘蓝血’――但是这不首要,首要的是,万一本身的那些亲戚都有学有样,还如何包管本身的后代永久高高在上?

布雷斯特伯爵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识时务,或者说,伯爵大人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贪恐怕死?

即便是到了无可制止,必必要用流血才气处理争端的时候,也只能流红血人的血,至于蓝血人的血,天然是越少越好。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笼统一点的名誉、名声以及声望以外,就是地盘,财产,另有黄金!

毕竟,青铜,那是将人类从蛮荒的黑夜带向文明的曙光的标记,而中世纪,在这个‘暗中期间’里,再没有比这更冗长的黑夜了。

就像是当初攻占布列塔尼一样,以马格努斯的赫赫军姿,狭新胜布列塔尼公爵之威,理应是所向披靡势不成挡;甚么男爵骑士都只能在他的铁蹄之下嗟叹,没有一个能出来违背半句的;但是终究,马格努斯也只敢把那些男爵全数摈除了事,没敢对此中的任何一人举起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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