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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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文,那就该说武。

亲卫队长可不但仅是只要保护在国王身边就好,一旦战役到临,亲卫队长就是国王最虔诚的将领,最知心的主子,最有力的右手,时候都要筹办着带兵出征。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不过,既然马格努斯已经推断出这法兰西王国将来的走势,那么他对于勒菲弗尔的态度,就又会有所窜改……

是以这一回,路易七世让他带领一百马队随军出征,实在是下了血本了――就算路易是法国国王,这一百马队如果丧失殆尽,也充足贰心疼半年的了。

不过马格努斯也没有感遭到屈辱就是了。

再一次的抵挡住勒菲弗尔的一次进犯,趁着他收剑回防的时候,马格努斯一把将手中的盾牌扔到地上,在比武中,这个行动就有投降的意味。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动听,非要比较起来,就仿佛是铁匠在打铁一样,古板,机器,并且喧闹。

是以,就设备上来讲,马格努斯是有上风的。

很伤害呐。

“这个笨伯,连放水都不会――”

既然别人都已经表达了美意,那对于本来就想着要和勒菲弗尔搞好干系的马格努斯来讲,另有甚么不对劲的呢?

即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必要有盾牌,不然结局必定是一死一伤――即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并且是放的大水,大水。

“不可了不可了,不打了,我认输。”

但是局面倒是对他赛过性的倒霉。

一招挑歪了马格努斯的剑,再一招直指咽喉,比武结束。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现在两人都穿戴标准的比武打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另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那就是经历。

欧罗巴与中国并分歧,中国自从发明了刀这类便宜好用的兵器以后,剑就开端逐步丧失了在疆场上的统治职位,只能作为身份名誉的意味利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兵器就是剑,只要剑,这几近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谛。

他是在安排后事。

是以,他就需求安排几小我为菲利普保驾护航。

看着勒菲弗尔萧洒至极的收剑行动,只能一点一点用眼睛盯着才气推剑入鞘的马格努斯,不由得在心中腹诽道。

马格努斯早就传闻过,路易七世安排菲利普王子与埃诺的伊莎贝尔联婚,此次联婚将在菲利普成年以后为他带来一笔可观的嫁奁,再加上身为菲利普母舅的香槟伯爵和一贯忠于王权的兰斯大主教保驾护航,起码,就算能够会大权旁落沦为傀儡,但是性命和王位都保住了。

“叮当――”

毫无疑问,这就是在放水。

得,那就比武。

真的是很伤害,真剑比武的伤害性不消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洞穴!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天然就不好再追击,标致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文能够借助别人的权势,借力打力,但是武,这个东西只要放在本技艺上才气放心。

只要性命和王位都保住,那就另有翻盘的机遇。

恐怕路易七世本身也模糊的有所发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青时那么彭湃;灭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不过,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勒菲弗尔还差了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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