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国之烽烟万里 > 第十二章 有鹰岂能无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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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东汉末年的王公贵族都喜好斗犬,一条上好的獒犬在商店之上那但是代价令媛的。再有打猎之时,带上本身驯养的飞鹰捕获野兔这些强大的猎物,也是一件很舒畅的事,只是养鹰太烦琐,以是鹰的代价反而比獒犬要减色很多。

“放屁,还是我们公子最强!”

一个年青的小伙子从人群中飞奔而至,单膝跪地给韩炜见礼:“狼崽子见过公子!”

犬戎人豢养獒犬,匈奴人顺服飞鹰,这能够追溯到汉朝之前。而这些豢养植物的技艺,都是游牧民族打猎不成或缺的一种手腕。更多时候,他们并不会把这些植物当作宠物来对待,而是以朋友的体例相处。

韩炜很打动,不成想赵云竟然如此善解人意。可他还是担忧赵云有甚么心机承担,又说道:“可子龙……”

这一日凌晨,韩炜起了个大早,赶到了大营。刚进校场,就看赵云在指导湟中义从练习,时不时的改正他们的行动。而杨驹呢,也落得安逸靠着点将台打盹儿。韩炜畴昔朝着他就是一脚:“杨司马,睡得可好呀?”

韩炜顿时问清风:“风叔,这但是你说的武威金雕?”

刚进商店,有很多商户都跟任清风打号召:“哟,风大管家来了?明天买点甚么?看看我这板肋肉,刚切得,拿归去下酒再好不过。”

又往前走了不远,只见一群人围着,密密麻麻。人群之上,回旋着一只大鹰,忽上忽下,还能做分歧的飞翔行动。那训鹰之人,扔起一根树枝,这大鹰鹰爪一勾,便抓个坚固,引来阵阵喝采。

韩炜大喜过望,马上说道:“乌落,给你一年时候,如果你能把鹰驯养胜利,我就赐你姓韩,今后做我的家将。”

韩炜很对劲,接着说道:“那么现在,都说说除了疆场厮杀以外,你们另有甚么本领?”湟中义从会聚了各个外族的精英,而韩炜模糊感觉,这些外族必定会有惊人的技艺。

还是杨驹有些见地,马上说道:“公子,你问的是不是诸如攀山凫水这类的本领?”

这大鹰头顶黑褐色,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端金黄色,具黑褐色羽纹。金黄色的鹰喙苗条,尖端乌黑。锋利的鹰爪苍劲而有力,鸣叫一声,让人听得奋发不已。

榆中大校场之上,韩炜胜利的将湟中义从的热忱变更了起来。而湟中义从也信赖韩炜说的话,这个少年的魄力在李文侯死的那一刻便崭露无遗。他们都明白,韩炜,这是一个要称霸凉州的人。

韩炜骑着墨狮子,韩落、韩狼一左一右拱卫两厢。而大管家任清风,骑着一匹毛驴头前带路,毕竟在商店之上,他已经混的相称熟络,买卖物什也是里手熟行。

韩狼很聪明,马上叩首谢恩道:“多谢公子赐名。”

杨驹正要发怒,可一睁眼发明是韩炜,便咧嘴直笑,跑到步队中间去了。看到杨驹吃瘪,步队中也停止了练习,嘲笑杨驹。韩炜摇了点头,也不究查,对世人说道:“持续练习,看甚么看?都想挨上一脚吗?”

“张屠户,买卖昌隆。不过,鄙人本日可不买肉,另有首要的事情。”任清风一拱手,非常客道。

“哟呵,这汉话说的不赖。你叫甚么名字?”韩炜对这少年很有好感。

乌落操着一口生涩的汉语说道:“公子,我们祖辈喂鹰,我的先人曾给冒顿大单于喂过鹰。”固然说话不流利,但能够看出他脸上的高傲,意味着他并没有扯谎。

韩炜听前面前一亮,看着这个匈奴小个子,马上问道:“乌落,你当真会驯养飞鹰?”

“阿落,这武威金雕如何?可驯乎?”韩炜问身边的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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