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嫌少呀,我身上可就这点钱了。”少女微微蹙眉,感觉面前的年青乞丐有点贪得无厌。
“不消。”归一收敛了笑容,只是浅笑看着面前的少女。清澈的眼神看得青涩的小丫头羞红了脸。
这第一柄剑,剑名藏锋,藏锋藏锋,名字倒是俊气,怪就怪在无锋可藏,是一柄钝剑,款式也跟铁匠铺中卖的铁剑相差无几。老羽士不准归一磨剑,只说让他背着就是。归一心想一根木棍还能当柴烧,可这他妈是一根铁棍,我要这铁棍有何用?第二柄剑更加离谱,竟真是一根木棍,精确的说是一根细竹,虽说这名叫青竹的竹剑大要还散着淡淡的青绿色光彩,可这玩意儿真能当剑使?怪,实在是怪。第三柄剑,是一把知名剑,勉强能够称为为“剑”,并且是把非常沉重的阔剑,光是背着行走就极其不易,又何谈挥动防身?
归一在车水马龙的街上行走着,没有决计去看街道两边各色的摊点与来往的行人,只是偶尔望望洛城的高大修建,不时还摸摸背后的三柄怪剑。
清脆如铃的动听女声传入耳中,归一从发楞的状况中醒来,偏头看去,一名俏生生的少女正立在他身边,归一不由愣住了。看着少女手中的碎银子,归一俄然想到了甚么,笑了起来。
怪剑为何叫做怪剑呢?实在啊,这只是归一给它们所取的统称,它们本来都有各自的名字。
归一没有决计埋没身后的三柄怪剑,古澜王朝尚武成风,身带刀剑不会有违法律,乃至就算有江湖侠客在大街上斗武,官府也是视若无睹,当然,前提是不得误伤布衣百姓,且全额补偿比武时破坏的街边摊点与修建。
归一记得下山的前一天夜里,老羽士捧着它们亲手交给了他,记得老羽士淳淳的叮咛,记得老羽士干枯的面庞……
书上说,在这个天下上,不管大小城池中都会有一种处所――堆栈。在那边有着百般的怪杰异士,使蛊用毒的险恶修士,一身正气的道门弟子,负剑喝酒的江湖侠客……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堆栈中每一桌上便是一类人,一间堆栈便如同一座小江湖。知己在里头把酒言欢,透露志向,隐士们在里头低调内敛,保摄生息。对于这类有江湖氛围,名为堆栈的处所,归一但是早已心生神驰。
“喏,拿去吃顿饭。”
和别的布衣百姓一样,归一安稳的行进了洛城。进城门时,感遭到城门两边的守城兵士的身上的铁血肃杀之气,归一心中凛然,脚步也开端略显踏实。古澜王朝的兵士果然煞气实足,光是看管城门的兵士都已如此,更何况那些在疆场上欲血厮杀的古澜铁骑?
但此时的他们并不晓得,从相遇的顷刻开端,拜别也已经开端了。
总得来讲,藏锋青竹和这把知名阔剑,是老羽士第一次认当真真交给他的东西,并且归一心中有种莫名的预感,它们,决不平凡。
呀,如何才下山几天就驰念徒弟了,归一心想。旋即他又笑了笑,向前快走两步,随便寻了一处门前石阶坐下,悄悄取下背后的三把怪剑,横放在膝上。没有急着去找那梦寐以求的“小江湖”,仿佛统统世事都与他无关。他只是如许坐着,昂首望向那座孤峰地点的方向,面无神采,膝上的三柄怪剑也沉寂如此。
归一笑得更欢了,豪情这女孩真把本身当作那乞讨之人。
此时正值傍晚,落日垂于少女地点的方向,不热不凉,非常温馨。光晕散在少女的身边,映在少年的脸上,仿佛在少年身前脸红的敬爱女孩,便是那独一无二的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