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是小说里常有的那种,有山有水有灵泉,莳花种菜养牲口无所不能的随身空间,这也是穿越带给他的好处之一。但它不属于任何一本种田文,而是来自一个充满丧尸的绝望末日。
不对!
少年窝在洁白的床单中,落日的余晖和顺的为他镀上一层金色,露在氛围中的皮肤白的透明,半长的玄色卷发和婉的搭在肩上,一双眸子黑漆漆的透不进一丝亮光,但唇瓣却带着血液般的鲜红,他躺在床上,鸦羽般的睫毛一颤,懵懂的看过来,神采稚嫩得像个孩子,却又美的惊心动魄。
等等。
固然身材号令歇息,但程维桢还是决定在睡觉之前先去看看空间。
程维桢想起萧瑶景阿谁痛苦挣扎的眼神,压下心头莫名的情感,道:“瑶景跳楼的启事持续查,另有这几小我背后的权势也给我十足揪出来。”他顺手抽了张纸出来,写下几小我名,那男人接过点了点头,便悄无声气的分开了。
看着那张带着羞恼惶恐的熟谙面孔,程维桢的脑筋空缺,下午对方那痛苦挣扎的目光一闪而过,各种线索完整穿在了一起,他忽的明白了统统,晦涩的叫道。
套着萧瑶景皮的塞勒斯灵巧的坐在床上,看着一屋子的人兵荒马乱地请来了大夫,阿谁自称是他哥哥的闻上去就特别好吃的男人一脸焦心的问着各种题目,被他一概以不晓得答复了。
可惜,现在他也成为人类了。盯着本身露在被子在的手,塞勒斯哀伤的想。
程维桢从昏睡中醒来,望着乌黑的天花板另有些苍茫,但很快就想起本身当了莫名跳楼的弟弟的肉垫进了病院。他撑起家体,揉揉太阳穴,问围在身边的亲信:“瑶景呢?”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病房里几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病床上的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现在要考虑的是第一个猎物!
从镜子里打量着本身,就算是人类也没有那么等闲咬伤本身皮肤的,这清楚是血族的特性。看来他在获得一具人类的身材同时,也在改革这具躯体了。
吸血,修炼,改革身材,照这个方向持续尽力,迟早能获得强大力量,翻开时空裂缝,回到自家城堡,达到人生顶峰!
塞勒斯将手抬到面前,那是一双非常标致的手掌,手指苗条,指节清楚,白的透明的肌肤,五个圆润的粉色指甲修剪的很整齐。
塞勒斯可不晓得其别人的心机,他扭了扭脚踝,感觉腿脚没事,便去了洗手间。
很标致,也很脆弱,更首要的是,这不是他的手。
呔!那里来的妖精!
比没手没脚还要严峻的残疾。
血族亲王哀伤的按着犬牙,指尖的皮肤之下贱淌着兴旺朝气,脑筋里立即反应出来自鲜血那甜美的滋味,不知不觉,牙齿咬停止指,力度渐渐加强,白嫩的指尖顿时排泄一抹血滴。塞勒斯贪婪含着受伤的手指,才蓦地从渴血的浑沌状况规复,开端非常记念起本来的身材,那具身材可向来没脆弱到被本身的牙齿伤害,糊里胡涂吸了本身的血。
哦,这个他晓得,因为他能飞啊!
“程势……”程维桢眯起眼睛,道,“今后不消叫他少爷了,这小我心机太大了。”
程维桢叹了口气,三个月以后会产生甚么事,这个天下上恐怕只要他晓得。
塞勒斯拍拍脸,固然现在还是个弱鸡,但他信赖本身会有一个光亮的将来!
男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等着接下来的号令。
病院的病房一如既往的惨白,程维桢一眼就瞥见了本身要找的人。
不管甚么血液都能给血族带来能量,但血液和血液之间也是分歧的。同为血族的血是最没用,并且口味就像发霉的食品。植物的血也能供应能量,但明显不敷以满足塞勒斯此时的需求。人类的血是上佳的挑选,此中处女之血最甘旨,而强者富含灵力的血液不但甘旨,更能供应庞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