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仲和费洛德穿戴混玄色的西装,站在一座墓碑前,在纷繁扬扬的雪下,肃立好久。
早在之前两人就有过联络,只不过因为程绍仲母亲的归天,才将事情担搁到现在。
“传闻你把手里的钱都捐出去了,真是好派头。”顾绍季将茶杯放在程绍仲的面前,一边还似是甚么都没产生,笑着说道。
走出病房,不知何时到来的费洛德正倚靠在墙上,头微微垂着,手上夹着一根未曾扑灭过的烟,指尖轻颤。
措置完母亲的丧事,已经是一周以后。
程绍仲点点头,破天荒的,也决定满足他这份猎奇心。
卖力人闻言从速应道:“当然,我们欢迎您的监督,也请您放心,统统的款项都会用于癌症患者的医治上。”说着他还抹了一把汗,内心很有点严峻,不解除是被面前人的气势吓得。
并且就算程婉还活着,估计也不会同意。
程绍仲没有大肆筹办,也没有任何人来记念,从始至终,只要他和费洛德送了母亲最后一程。
……
早在多年前,程婉偶尔精力复苏的时候,就会念叨着,要回家,要回家。
“是我来的太晚了,真的太晚了……”
送走了基金会的人,程绍仲走到窗边,打了个电话。
事到现在,真的统统统统都晚了。
程绍仲没问他是如何晓得的,语气也相称轻淡,没甚么特别的情感在:“我又不是买卖人,拿着那么多钱,也没甚么用。”
他该这么说,这么做的。
分开陵寝的时候,费洛德还没有从哀痛的表情中走出来,而在他身边的程绍仲,周身除了披发着沉重淡然的气味,剩下的,另有些他看不太懂的情感在。
“你如许的人,只当个状师是真可惜了。实在本来你有机遇拿下全部顾氏,本身当老板的,但最后为甚么没有挑选这么做?”这个题目,已经困扰了他好久,他一向想不通,也找不到别的的人来解答。
贪婪是人的赋性,但偶然候,人也要尽力不成为它的仆从。
程绍仲要回南城的事,顾绍季不是最后一个晓得的。
程绍仲甚么话都没说,只是贴靠在墙边,神采静漠一片。
开车的时候,费洛德还是没忍住,低声问道:“接下来你有甚么筹算?”
昂首望过来的时候,脸上尽是怠倦沧桑。
早在他一无统统的时候,他不该因为自大就逃得远远的,他该追上去,对着阿谁老是明丽笑着的女孩子说,让我照顾你吧,我会把阿仲当作本身的孩子,我会对你们好一辈子的。
痛苦了大半辈子,未曾获得过任何救赎,死了,再套上一个浮名,那不是歌颂,只是讽刺罢了。
内里阳光恰好,透明的玻璃窗隔绝了统统酷寒。
但是统统的统统归结起来,只化为一句:
程绍仲看向窗外,沉默了好久,才有些冷酷地答道:“先回旅店吧,我还要见一小我。”
只是卖力人对这位低调的捐赠者另有些题目,程绍仲不但回绝了公开的捐赠典礼,还婉拒了建立专人基金项目标发起,天底下能有如许慷慨又不肯留名姓的慈悲家,也真是少见。
可两小我哪个都是短长的主儿,外人看畴昔,不但瞧不出两人曾经的恩仇,反倒感觉他们干系挺不错。
不是问句,答案也很较着。
程绍仲扫了眼窗外,明丽的阳光晖映出去,照在他的脸上,有些微微刺目:“或许吧。”
比及雪将近停了,程绍仲才嘶哑着声音说了句:“走吧。”
程婉安葬的处所,是程家的陵寝。
“你总得让我晓得,我败在了哪。”顾绍季靠坐归去,眼神忽而有些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