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五年,即1926年,9月24日,上海大众租界法庭审理这场官司。此事已经在报纸上哄闹了差未几一个月,吸引了上至官员下至布衣百姓的重视。那天九江路法庭门口挤满了记者,筱月桂的女性支撑者们,以及围观的路人,几近有上千人,挤得九江路水泄不通。
说我就是加我寿。
这全部庭审过程,成为1926年9月上海乃至天下市民津津乐道的大消息。
最后我花了大力量求朋友的朋友,才让我看到上海档案馆内库,那边有保存完整的全套上海租界“会审公廨”法庭记录。在成架成箱的资猜中翻了几天,我终究找到此案的堂议辩论笔录。
不过我感遭到这个女人,早就猜中了这个天下的一些肮脏奥妙。
新黛玉的话俄然提示了顾大状师,她提出法庭绝对不能承认这份文件为合法证据。如果此件证据可托,有关的人丁买卖两边,就冒犯了租界刑律。荟玉坊在大众租界内,法庭有任务当即予以拘系,停止公诉。本案就成为刑事案件。
此言一出,对方语塞,他们没有想到此文件没法被租界法律承认。
厥后阮玲玉因为报纸登载她的婚表里男女干系纠葛,在上海愤而他杀,震骇天下。筱月桂也去送了葬,献了花圈。不过她却对我说:“这个女人,生错了年代,大抵自发得是尤三姐!‘人言可畏’就他杀?从乞丐不如的职位打出来的人才晓得,无人言才可畏,沉默才气杀人!”
我内心没说的话是,她做的好事,对我吸引力更大,我的读者想必也想读到她的“劣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