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年一边啃着黄瓜一边喃喃自语:“嘶,她跟着一个小和尚走了,啧啧啧,这是要来一个七秀与和尚的媲美故事?仿佛有看头,不过七秀厥后挺惨的…等等!”
主帐以内,有三四人,坐在主位之上,是一名身穿青色裘皮大衣的中年男人,此人恰是余千侯,余年,曾经被称为黑阎王的男人,厥后不知为何归顺朝廷,便没人再叫阿谁称呼,都称他为余千侯。
“你说你也是的,一身的咸鱼味,虽说脚底工夫不错,可你那浓烈的气味,早在八百里外我就闻到了你那身咸鱼味了,你能躲那里去,乖乖的共同我不更好吗?非要我亲身把你抓返来。”
这类打扮体例,在赵国,只要他才会那么打扮。
余年慵懒的靠在披着皋比的太师椅上,嘴里叼着条咸鱼,右手拿着半根黄瓜,左手拿着个酱油碟子,他是个吃苦主义者,不寻求豪侈,只寻求舒畅。
他此人很怪,就和觉地一样,非常的不着点,外边明显披着厚厚的裘皮大衣,里边却穿戴一条大花裤衩子,配上一件淡色的衬衫。
此人浑身高低都披收回一股浓烈的咸鱼味,怀里还抱着一条咸鱼,幽怨的看着余年嘴里叼着的咸鱼,那是他最后的存货了啊!之前在扬州城被赵子轩打劫了大半身家,现在又来一名,朝廷的人公然都不是甚么好东西!
咸鱼剑回想起和余庆之相遇的那天早晨,不提也罢,黑汗青,黑汗青。
他固然不晓得余年是如何盯上本身的,不过从他亲身脱手来看,估计此次他得脱成皮。
咸鱼剑一脸苍茫:“???甚么鬼婚事?”
当时本身算聪明的了,发觉到不对劲,没走畴昔,那混蛋直接出来把本身踹下去。
早些年出来混的时候,咸鱼剑就传闻过余年的大名了,但从未打仗过,独一打仗过的,只要他儿子,当年王锻练出道的时候,挖了天子祖坟,两大千候出动抓人都抓不到,他觉得余千侯不过如此。
余年看着咸鱼剑眸子子一向打转,不晓得在策画着甚么,好声安抚道:“别怕,我不是甚么好人,但绝对是一个有原则性,离开了初级兴趣的好人,只要你乖乖共同我,我就不会难堪你。”
“抢媳妇…”
“没…打输了。”
刚吼完,余庆之一脸不甘心的走进帅帐,怜悯的看了咸鱼剑一眼,随后对他爹施礼道:“龟儿子见过龟爹。”
余年抄起手上的黄瓜就拍余庆之脸上:“你个龟儿子,赵子轩在扬州布了那么大的局,你在扬州一点也没发觉?整整十五万人惨死!你干甚么去了!”
天啊,这家伙脑筋里在想甚么?他这是在为找回本身女儿找想还是想甚么?为甚么能一眨眼的工夫就想到了婚事?
府卫的兵马就驻扎在扬州废墟护城河对岸,一眼望去,帐篷上铺满落雪,一些府兵正在有序的清理帐篷顶的落雪,本年的雪下的很大,经常半夜就要清理一次,不然一觉睡醒,就被雪压死了。
余年虽年近中年,到面貌却不如何显老,如果他把本身那用心留出来的胡渣子剃掉,再把他用心染白的两鬓规复原样,再跟他儿子余庆之站在一块,不晓得的还觉得是两兄弟。
咸鱼剑不想说话,大夏季的,用雪来给本身沐浴,要不是本身修为还算能够,早被他玩死了。
余年碎碎念了好久才进入正题,拿出了余幼娘的画像,问他在有没有见过,咸鱼剑不晓得余年是如何晓得本身和那丫头见过的,他也懒得想,照实答复。
在他左边有三人,此中两人是他手底下的两名青卫,哪怕死力压抑,周身也时不时披收回如有若无的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