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烦总会有耗尽的一天吧,大千天下里,总会赶上一个比着本身,更加年青,更加都雅的人吧。

作为这都城里第一大青楼的老板,他本该居于幕后,月尾查查帐便可。其他的,由账房先生和老鸨子抛头露面,卖力打理。

何况,他固然平生未娶,但并不代表他就是个断袖。私内心,他还是更喜好女人。

都说婊|子无情,可无情总好过滥情。

一片闹哄哄的谈笑里,百里尘模糊听到有人说:“嫁了吧。”

某夜,百里尘还是是懒洋洋地筹措开了买卖,掐算着时候,小九该呈现了,便向外瞥了一眼。

那是在很多年以后了。当初阿谁眉眼青涩,粗布麻衣的少年,变成了豪气逼人,富可敌国的巨商。

“我,真不是。”小九额头上有些冒汗。这些年里,他因为经商而练就了一套嘴皮子工夫,遇人说人话,遇鬼说大话,一贯称得上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可本日内里对的人成了百里尘,他俄然有些结巴,情急之下,乃至不受节制的说出了:“我对你楼里的女人才不感兴趣,我喜好的,只要你。”

仿佛他一身粗布麻衣,却瑕不掩瑜地彰显着他是个君子君子,而本身白衣不染,倒是个不折不扣的衣冠禽兽。

百里尘接过了银票,指甲抠进了掌内心,几近要将银票抠碎。内心虽不痛快,面上却保持着笑,说道:“这位客长可真是敞亮,等着吧,我这就着人去喊花魁。”说罢,冷着脸转过了身。

嫁了吧……

可来此的男人呢,个个家中都有娇妻,却还老是贪婪不敷的,想着出去寻花问柳。

百里尘低低的笑了起来。四十岁,可不是一个神驰爱情的好年纪啊。

为了爱?

“哦?”百里尘笑着看向了他,“吟风弄月,你可走错了处所。”

而小九,恰是二十几岁,风华正茂的好年纪,不从速地迎娶美娇妻,每天杵在这里做甚么。

百里尘面上一副不在乎的模样,可内心明显已经风俗了,每一日傍晚,总有那么一小我,站在街劈面,远远地看着他,守着他,等着他。

特别是看着小九一天比一天穿着光鲜,由本来的店铺伴计,变成了掌柜的,由掌柜的,变成了小老板,再由小老板,变成了几家绸缎庄的大老板。然后传闻他的买卖铺遍了天下,乃至渗入到楚国,魏国,赵国……

之前看也就罢了,谁叫他百里尘是都城里驰名的四大才俊之一,论面貌,气度,和学问,一向是和岳初,姚书云,风慕言相称的。

他不明白,如许一个腰缠万贯的富商,买卖场上忙的焦头烂额,为何还能抽出时候来,站在同一个位置上,远远地看着他,一看就是十多年。

女人总好过男人……

然后,天下温馨了。

风俗了统统的百里尘,有过一刹时的惶恐,心想着他是不是劳累过分抱病了,或者是不慎露财遭打劫了,再或者是因为富可敌国而被抄家了?

“好说,只要诸位客人给得起银子,我便喊来花魁服侍你们,又能如何。”百里尘说着,伸出了手。

这很多年了,门前的街道便如一条银河,划开了一道清楚的边界。小九只会远远地看着他,却向来不会踏足这里。

不测的,他没有看到那小我。

这灯火阑珊的深处,没有桃花源,只要肮脏不堪的钱色买卖。

百里尘搁下了手里的算盘,看着外头那锦衣华服,漂亮不凡的男人,心想着他还能等多久。

随即,又炸开锅了。

他想的较着有点多,可这些的背后,他仿佛压根就没想过那人会不会只是厌倦了,不想再呈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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