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当事人该当遵守公允原则肯定各方的权力和任务。
第二十二条承诺该当以告诉的编制作出,但按照买卖风俗或者要约表白能够通过行行动出承诺的除外。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干系的和谈,合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受要约人有来由以为要约是不成撤消的,并已经为实施条约作了筹办事情。
一章普通规定
第六条当事人利用权力、实施任务该当遵守诚坚信誉原则。
第八条依法建立的条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束缚力。当事人该当遵循商定实施本身的任务,不得私行变动或者消弭条约。
第十七条要约能够撤回。撤回要约的告诉该当在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第十一条书面情势是指条约书、函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互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无形地表示所载内容的情势。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情势的,该当采取书面情势。当事人商定采取书面情势的,该当采取书面情势。
第二十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要约见效:
第八条依法建立的条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束缚力。当事人该当遵循商定实施本身的任务,不得私行变动或者消弭条约。
第十八条要约能够撤消。撤消要约的告诉该当在受要约人收回承诺告诉之前达到受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