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页有着精美花边的粉色信纸,大要略带折痕,像是从那里找来的古物,上面却用羽羊毫密密麻麻地留下了少女纤细灵秀的笔墨,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触民气灵。
在小岛的东南角和对岸连接的索道上,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水渍足迹,那是薇薇留下的,因而我持续寻觅,像是个丧失了女儿的丧芥蒂狂的父亲,声嘶力竭地喊着她的名字,我满头大汗地奔驰着、长啼疾呼,汗水在肤上打皱,穿戴耐磨软底鞋的脚指磨出了水泡,可我还是不甘心肠到处寻觅着她的身影。
“薇薇!”我嘶吼着,狂喊着,猖獗地在邪马台的地盘上奔驰着,风在我的耳畔来回吹刮,落花的芳香充满着我的鼻尖,“薇薇!出来啊,你在那里啊……出来啊!谁让你私行分开了!说好的七天约会呢?笨伯!”
一道长长的影子爬动着进入了我的视野,再次抬开端时,我看到了一道清丽的身影正亭亭站在我的面前,红色的黑边旗袍包裹着她那苗条的身子,她看到我,眼神略显黯然。
浓浓的熟谙感再次涌上了我的心头,我悄悄地用颤抖的手指抓住了信纸的边沿,拿了三次,才把它拿起。
“薇薇?”
屠神天下,这曾经是我的一份信心,乃至隐然间,它已成为了我的统统行动的目标本源。
当我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花房时,薇薇的房间空荡荡的,光芒暗淡,公主床上的粉色蚕丝绣花被翻开了一角,上面的褥子还留着人形的褶皱,床头柜上还留着我之前跟她一起买的能够凸显她纤美的衣裳、低腰裤以及紧身的小洋装,以及一些精美小饰件和一支还没开封过的睫毛膏,在暗淡的光芒下,这些衣物饰品都像是落空了意义和代价的随葬品普通,永久安寂地横在那边,仿佛千百万年也不会再动。但在我的脑海里,却还主动地回放另一幕场景,那是明天夜里,在温和的水晶灯下,薇薇文雅地坐在床边,擎起细细的胳膊,愁闷地啜饮稀释咖啡,偶尔又向我转头浅笑地气象。
三百多天的苦苦尽力,只是为了那一张斑斓的书签,只是为了那一份未实施的承诺。
“以是,哥,你不消再为了重生我再辛辛苦苦地满天下找神兽,再去冒那么大的险了,那样既折腾你本身,也会让喜好你的民气疼的。我不想再看到你流血受伤了,我想别人也是吧。哥,脱下豪杰的战袍,解甲归田吧,去水边林下,结庐而居,做个浅显的人,和本身喜好的女孩一起度过平生,好吗?
“哥,之前我老是鼓励你去做一个顶天登时的豪杰,让全天下的人都膜拜和敬佩你,但是现在我明白了,我真正要的,不是阿谁被全天下人捧着的豪杰,我要的,只是一个能够陪在我身边给我讲故事的人。”
我生硬地仰起了下巴,热流滚滚而下,如果粒般凝集坠荡鄙人巴尖上,一种扯破民气的哭声响起在了夜色覆盖的寝室里。
“永久爱你的,ViVi。”
“哥,我想你找不到我的时候,必然回到这里来的。以是我筹办了这封信,特地留给你。对不起,我老是那么率性,老是做这类事,是不是让你很困扰?如果是如许,我真的只能说对不起了,除此以外,我仿佛也没有别的体例。
从八号特区跑到了七号特区,又从七号特区跑到了六号特区,我马不断蹄地奔驰,但是我始终都没有能够找到薇薇的影子,就像玄牝说的那样,薇薇真的在躲着我,她底子就不但愿我找到她。
我不晓得在邪马台的地盘上跑了多久,我不晓得找了薇薇多久,一个小时?还是两个小时?我已经记不清了。
“哥,不知不觉已经六天了呢。六天的约会,我真的好满足,好高兴,高兴得像是要化掉一样。感受就像几辈子的欲望都实现了。哥,实在我撒了个小谎,对你说一天就是一年,但实在吧,我是把每一天都当作十年在算的,以是每一分,每一秒,对我来讲,都非常冗长。能每天和哥在一起,像真正的情侣一样,用饭做菜、逛街玩耍,看电影、逛陆地馆,每天都过得那么高兴和充沛,我感受就像在做梦一样。当初要和哥一起度过平生的心愿,仿佛也已经满足了呢,我没有甚么遗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