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医毒妃:腹黑王爷求轻宠 > 凤战与陆以沫(一)
凤战,一个千夫长,可本事倒是有目共睹物,不敢说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但却能在敌军中来去自如,如果说有人能突破包抄,救出叶将军非凤战莫属。
如我所预感的那般,叶将军被南陵精锐困在泥沙潭,没法脱身。
我获得了救援叶将军的机遇,而我也没有孤负叶家父子的等候。我单人一骑日行八百里赶到泥沙潭,孤身杀入千余人的包抄圈,将被困在内里的叶将军背出来了。
村庄被南陵人灭了后,我就开端过着半流亡半流浪的糊口,在我决计靠近下,我与边关的兵士们混熟了,在他们的帮忙下,我成了一名浅显兵士。
那一战极其惨烈,我背着叶将军,一小我挑了南陵一千人的精锐军队!
按说,依我的出身升到千夫长就已经到了顶,可我不甘心,我要做的可不是一个兵,我要的是成为手握实权的将军。
这真是一个斑斓的曲解,不是吗?
我背着叶将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身上没有一处无缺的,可我却感受不到痛,更感受不到惊骇。
我不识字,那些奥妙函件就是给我看了,我也看不懂。
没有机遇那就缔造机遇。
小时候我不明白,我恋慕书上所说的风骚气质,恋慕话本里的才子才子,直到厥后我才明白,实在粗鄙不堪没有甚么不好。
十五岁那年,烽火涉及到我地点的村落,南陵的兵士突入村庄里,到处杀人、放火。而我的父亲,依他的气力他完整能够把我带出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凤战,或者应当叫我凤离战。
在宦海上要凭人脉,可在疆场上倒是要有实打实的才气,没有才气你就是再有人脉也走不远,因为你的仇敌不会因为你有人脉就放过你。
那些出门王谢的权贵后辈,需求有才气又没有背影的人,在疆场上为他们建功,好让他们有冒领的机遇,以是我如许的出身,也是能够往上升的,固然速率慢了一点,可我满足了。
胜利的――用命,博到滔天的繁华!
参军是我本身的挑选,也是我独一的挑选。
用命,博到滔天的繁华!
出身豪门的我,没有世家的保举底子不成能为官,就算当官将来的前程也有限,活着家的压抑下,我永久不成能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因为我晓得,我胜利了。
统统我熟谙的人中,都觉得我出身豪门,目不识丁,他们在我面前从不粉饰甚么,私秘的函件也让我经手,因为……
这不是前朝,我也不是凤离族的天子宠儿,我只是一个浅显乡野小子,能在军中安身一步步往上爬,已经比大多数人好很多了。
我信赖运气把握在本技艺上,我信赖三分天必定,七份靠打拼。凤离族要重回九洲大陆,不是坐在雪山之巅等便能够的,不尽力、不支出,你凭甚么要求胜利?
在他的安排下,活着分开了。
我打从出世就晓得本身的身份,也晓得本身的任务。我不会为任务而活,可我也不会回避任务,更不会像的族人一样,窝在一角等老天爷看重。
在疆场上,没有双手洁净的人,每一个双手都染满了血,只要多与少的题目,无疑我是多的那一类,只不过在人前我从闪现出来,不管何时我还是是阿谁,从山沟里走出来,空有一身技艺的傻小子。
打小,我就跟着父亲读书习武。我父亲能文能武,是我熟谙的人中最有才调一个,可惜他从不在人前表示出来,在人前他永久是一个农家小老头,有点小见地却离开不了农家人的本质。
从营中解缆到灭了南陵的精锐军队,整整两天两夜,我一刻也没有合眼,双眸比鲜血还要红,还要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