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客气了,我是你的部属,庇护你是我的任务,你如果想要感谢我,不如给我多买几瓶好酒吧,我最喜好的就是喝茅台酒了。”耿大叔将飞刀放回口袋当中,垂着双手,神采非常随便地对着冷若霜说道。
“甚么?”那一个玄色的人影惊呼一声,他站在那门口当中,这个杀手的表面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上班族年青人,只不过,在这个年青人的手中,却拿着一把浑身披发着杀气的戈壁飞鹰。
“哎,老板娘,既然你情意已决,那么,我也只要奉告你了,阿谁别例,就是要你和老板两小我换血,你放心,现在老板身上的毒并未几,以是,只要你身上一半的血液便能够救活老板了。”耿大叔的脸上闪现出了一抹惭愧,他非常低声地对着冷若霜说道。
“除非,有人情愿替他换血,将他身材当中的毒血给换掉,不然的话,他必然会死去的。”耿大叔非常艰巨地说出了这一句话。
这个戴着眼镜的瘦子看着本身身边的水晶球,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尽是光荣地说道:“还是本身人靠谱,到现在竟然都还没有死,不错,起码我的打算还能够持续下去。只要三天,三天以后,我便能够获得刘家的长生不老药方了,我等这一天,已经二十年了!”
冷若睁大着眼睛,瞳孔微缩,尽是惊骇的看着那血淋淋的场面,一股胃部沸腾的感受猛地涌上心头,接着,她就俯身在地上,呕吐了起来。
在这个戴着眼镜的瘦子仰开端的时候,他的脖子当中,一个血红色的零字,在红色的灯光下显得是那模样的刺眼,
站在冷若霜面前的,是一个穿戴红色背心和陈旧大裤衩的白叟家,在这个白叟家的右手上,拿着一把闪动着寒光的小巧飞刀。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