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末日以来,林默见过的最不成思议的两种极度变异体,就是这调集式生物和那猩红藤蔓,前者是生命布局的特别性,后者的强大却近乎是全方面的碾压,但二者却有一种共同点,就是有聪明。
他拎着那变异兔子已经掺不忍睹的尸身,看着面前这根缓缓倾颓的大叔,在心底里叹口气,回身靠着别的一颗显得细弱的树坐下来,开端啃本技艺里的东西。
是以,林默直接给它扯开了。
他从天空之上垂落下去,他方才修改了本身的方向,哪怕他是一头刁悍的极度变异体,飞了这么长时候也感到怠倦了。
也就是说,没有“大脑”这类布局,就不成能产生精准与目标性极强的思惟回路。
他要找到圣骸。
……
这么干倒不是林默有多丧芥蒂狂,只是这变异的兔子身上的骨刺已经快多到了刺猬的境地了,如果不扯开,实在是难以下口。
他在咀嚼着那头不幸兔子的尸身,偶尔间吃到一根横生的骨刺,便用精密而锋利的牙狠狠的咬碎了咽下去。
因为他底子不是配角么?
林默感觉,那生物必定有一个“主脑”,在奉天科研中间核心区、乃至是在滨城林默瞥见的那乌黑的调集式生物都只是阿谁“主脑”操控延长出来的一个近似“器官”一样的存在,而从对方近似于人类的体征来判定,这个极度变异体,只怕还是从人类为根本脱生出来的,一样,聪明也极其的高,哪怕是到了现在,林默也不清楚那调集式怪物在滨城脱手到底是为甚么。
林默讨厌这类感受,这让他想到那片黑夜里他方才成为怪物时候的那种感受,阿谁它在他的身躯当中复苏,和他的认识猖獗比赛。
他需求进食。
在奉天的启事能够了解,是为了圣骸,当时那调集式生物能够也认识到了猩红藤蔓的存在,晓得本身不成能虎口夺食的它,干脆直接脱手,那么在滨城呢?那次的行动不成能是偶然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