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他们身上的体力所剩无几,但是与其被哥布林杀死,倒不如拼一番。
洛福斯身边的一个剑士冲上来,他发挥出武技,我看他的血量,肯定一剑砍不死他后,发挥出武技,用打棒球的姿式,一剑将他打飞出去,他径直落在地上后,又滚了几圈才停下,血量也掉落将近一千多。
要晓得,之前是几百米冲刺,那么交来回回的,我起码跑了上万米,现在四周千米以内的哥布林全数被我引光了,我就得去引千米以外的哥布林,如许的事对我这个宅男来讲,底子就是恶梦。
蓝药瓶这东西,在这个天下,能够算是极其贵重的存在,光那么一瓶,就得好几万,不得不说,这小子,果然是壕炸天。
“谁!”洛福斯惊呼道。
只见贰心疼得喝下那么一瓶蓝色药液,紧接着,他举起手中的法杖,在他尽是宝石的法杖上,呈现了一个亮点,他嘴里念叨不断,但是那口气,我竟然看不出,他是要发挥甚么邪术。
我徐行走向前,淡淡道:“那么,我们能够算算之前的帐了。”
我冷下脸,看着他,缓缓道:“我不打你,我想杀了你!”
“你……你不能打我,你晓得我谁吗?”洛福斯惊呼道。
我一剑指在他面前,冷冷道:“当真我不敢?杀了你,再夺了你的领地,别说那比赛,老子光拿租地的用度就采办一个史诗级兵器的,还在乎这破比赛。”
我浅笑着看他们拜别后,将手中的火把给掐灭,紧接着,我趁着黑夜,潜行畴昔。
我一听,这哥们好,之前我还深思着如何逃窜,而现在,我能够名正言顺的搞小行动了。
公然,他们也有些支撑不住了,我持续跟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