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流行只是一个借位回身,反脚便将他踢倒在地。
“......”别这么自来熟,我惊骇。
“这个就简朴了,大师请看地上,”宋长欢表示世人看向空中上的血迹。
“宋长欢。”
闻言,宋长欢抬手就想给这个不争气的家伙一闹崩,她也是美意,这小伙子跟她阿谁弟弟一样,地主家的傻儿子,人傻钱多,买东西不晓得讲价,被骗了还帮着人家数钱。
说着他看向四周的人群,想要获得大火的帮忙。
“你别把钱给他,他们是碰瓷的你看不出来吗?”
“那好啊,既然是受了伤,赔不赔钱的,先送到医馆去,到底是不是真受伤,一查便知。”
说着上前一把扯开了地上那人的手,顿时一个血袋掉落在地。
男人愣了愣,自知是碰到了懂行的,看向宋长欢的眼神更加不善,“谁,谁要跟你们去医馆,你们,你们必定是一伙的,把我弟弟撞成如许,还想骗我们去医馆,另有没有天理啊....”
说着宋长欢蹲下身,用手指沾了地上的血,在鼻前闻了闻,答案显而易见。
自从上辈子卖猪肉后,宋长欢的鼻子就对各种气味非常敏感,固然她现在的目力不太好,但鼻子还是好使的,刚才一靠近这里她就问到了氛围中的味道,又看到这熟谙的碰瓷场景,大抵就晓得了后果结果。
“哦,那我能够叫你欢儿姐吗?”
男人有些不成置信,捂着酸麻的手腕,劈面前的少年警戒起来
“那女人又如何晓得,那是蜜糖加了染料不是血的呢?”有人问。
说着她将手指放到少年鼻前,“你闻闻看,这是血的味道吗?”
宋长欢摇了点头,还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你还不断念?”
男人闻言,赶紧解释,“是,是他不想去见官,才说要,要赔钱的。”
那一刻,短短数天的糊口碎片再脑中轮番闪过。
白流行有些不美意义的挠了挠头,“不不不,是我该感谢你才对,不然就被他们骗了。”
“大师吸吸鼻子闻闻看,氛围中是不是有股淡淡的糖香味?”
白流行转头,就见个身穿浅绿色衣裙的女孩站了出来,裙摆跟着她的行动悄悄飞舞,增加了几分美好的气味,她的眼睛很大,黑亮有神,像两颗敞亮的星星,透出一种纯真的灵动,眼神悄悄扫过地上男人,又看了看他。
“这下你们另有甚么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