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余寻曹共公之不消僖负羁,乃乘轩者三百人,知唯德之不建。及振铎之梦,岂不欲引曹之祀者哉?如公孙彊不脩厥政,叔铎之祀忽诸。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献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与。子常谗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於子常;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
太史公曰:管蔡反叛,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赖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报酬辅拂,是以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
三十六,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杀之代立,是为缪公。缪公三年卒,子桓公毕生立。
共公十六年,初,晋公子重耳其亡过曹,曹君无礼,欲观其骈胁。釐负羁谏,不听,私善於重耳。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虏共公以归,令军毋入釐负羁之宗族闾。或说晋文公曰:“昔齐桓公会诸侯,复异姓;今君囚曹君,灭同姓,何故令於诸侯?”晋乃复归共公。
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谋欲亡曹;曹叔振铎止之,请待公孙彊,许之。旦,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我亡,尔闻公孙彊为政,必去曹,无离曹祸。”及伯阳即位,好田弋之事。六年,曹野人公孙彊亦好田弋,获白雁而献之,且言田弋之说,因访政事。伯阳大说之,有宠,使为司城以听政。梦者之子乃亡去。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九年,悼公朝于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为声公。悼公死於宋,归葬。
夷伯二十三年,周厉王奔于彘。
公孙彊言霸说於曹伯。十四年,曹伯从之,乃背晋干宋。宋景公伐之,晋人不救。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彊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
釐侯三十九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卑而东徙。秦始得列为诸侯。
平侯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主,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庄公二十三年,齐桓公始霸。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息侯亦娶陈。息夫人将归,过蔡,蔡侯不敬。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於蔡,蔡必来,楚因击之,能够有功。”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於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断也。蔡侯怒,嫁其弟。齐桓公怒,伐蔡;蔡溃,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诸侯为蔡谢齐,齐侯归蔡侯。二十九年,缪侯卒,子庄侯甲午立。
声公五年,平公弟通弑声公代立,是为隐公。隐公四年,声公弟露弑隐公代立,是为靖公。靖公四年卒,子伯阳立。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主,为灵王。九年,陈司徒招弑其君哀公。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诱蔡灵侯于申,伏甲饮之,醉而杀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疾为蔡公。
三十一年,庄公卒,子釐公夷立。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齐桓公败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二十五年,晋文公卒。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寿立。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彊立。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负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