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陇望蜀,她眼巴巴地望着兔子的残躯。
洛湘竹既然大吃特吃,按理来讲,已经是吃得惯这山中食品了,夜无眠这才松了口气。
兔腿才递到洛湘竹跟前,她手中的大饼就掉到了腿上,立即将叩牙关的主将给换了。就是这只兔腿没错。
此时已是中秋,恰是树莓成熟的季候,梅山中长了成片的树莓。
洛湘竹托着一枚树莓入口,两颌悄悄爬动了一下,才道:“我不管。比及了长沙城,向外婆传过凶信后,我们便当即出发……然后你得教我武功,我打磨好身子,我赶路便不会这般吃力了。我,我,我不会拖累你的!”
老兔子虽老,肉质却肉眼可见地不错。火苗的烘烤下,油滋滋的香味升腾了起来,夜无眠吞了口口水。
“蜜斯的胃,在洛家大院被养精美了。这山中的粗暴食品,即使味道上能过得去,她怕也是吃不惯。久饿之人,猛沾荤腥,也轻易反胃。”
又烤了一会儿,他估摸着差未几了,嗯,还真是!最肥美的两只兔腿光滑腻一撕就卸下,金色的油光包裹着,诱得人想发疯。
坐在石头上啃干饼的洛湘竹,正都雅了过来。
她吃得很欢,饿了两三天,在保持根基的吃相下,敏捷收伏了这只兔腿,嘴角残留的油渍,也在舌头的裹卷下没有华侈一滴。
这梅山中,兔子,小麝,乃至野鸡野猪,数量很多,随便抓一个来烤好了,味道都好过大饼,蜜斯必定能吃的惯。
也是因为久不走江湖了,夜无眠自傲过了头,低估了这连续串事情的难度。
一匹红髯老马,口吐白沫,从半丈余深的草丛中穿奔而来;一只狼狗大小的花豹紧随厥后,目露凶光,对它势在必得。
一处净水边,夜无眠照顾她洗濯结束,摘来几颗野生的树莓给她。
吃食不风俗,偶然候真的是难明的题目。
夜无眠可贵地笑了,理了理被波折、树枝划破的罗裙,长舒一声,找了处空位,拿出火折子生了一堆火。
夜无眠年幼时沦落江湖,有田野糊口的经历,是以还算能适应。洛湘竹娇生惯养,少有出门的时候,现在初到梅山,各式难受。
山中的生灵,哪怕是一只小兔子,也都不是那么随便就能给你吃的,别看它仿佛笨呼呼的模样,杵在那一动不动。下一秒,它就一溜烟跑没了影。
两人目光对视间,她那挣扎着吞咽的模样,令夜无眠心头颤了颤,仿佛本身的喉咙也被粗饼给硌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