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空了蜜斯姐的庇护,我重新沦为了一只丧家之犬,被村里的熊孩子们每天欺负,以是我干脆就带着土狗小黑分开了这个鬼处所。
她回城的那晚,我哭了一整夜。
早晨我就会在渣滓桶翻找一个残羹剩饭勉强填肚子,但是大街上的流浪汉很多,渣滓桶里的食品越来越难找,偶然候在渣滓桶找不到食品,就只能挨饿了。
我发誓,我今后再也不杀生了,更是要戒掉吸血这个坏风俗,因为我不想让蜜斯姐再次对我绝望。
只见十几个打扮的奇形怪状的小地痞气势汹汹的闯了出去,为首的一个黄毛非常的放肆。
我瞥见她身姿高挑,一身重新到脚都是玄色的打扮,身穿玄色紧身风衣和玄色长靴,身材小巧火辣,一只手里还拎着一根玄色的皮带,那打扮和电影里的女杀手很类似。
实在,光吃野果子是填不饱肚子的,但是即便我饿极了,我都没去抓山里的野兔子甚么的去吸血。
随后,不等我答复,她那张俏脸上就暴露了一副震惊的神采:“小白,莫非别人说的都是真的?你是一只吸血鬼,你刚才是不是想吸姐姐的血?”
林小婉跑出去以后,我找遍了全部村庄,却再也没能见到她。
因为,在多数会即便是乞丐流浪者,也是有各自的权势范围,我一个初来乍到的流浪儿,不管走在哪个角落,都会被俄然冒出来的乞丐摈除,就像是摈除一只野狗那样,假定我不从速分开的话,那些乞丐就会就石头砸人,又一次我走得慢一点,被一个霸道的老乞丐砸的血流满面。
我跟蜜斯姐是住在一个房间的,她睡大床,我睡中间的小床,有一天午休的时候,她躺在大床上睡觉,她白净的俏脸,清爽的马尾辫,就像是甜睡中的白雪公主。
日子一天又一天的畴昔了,当年我分开村庄的时候,只要七八岁,不知不觉的,又有三年畴昔了,现在我都已经十来岁了,因为不消忍饥挨饿,个子也长高了很多,都快一米七了,这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高个了。
我真是一个混蛋,罪该万死的混蛋!
让我打动的是,我的小黑很懂事,有一次我三天三夜没找到东西了,正饿的奄奄一息的时候,小黑不晓得从那里捡了半截别人吃剩的鸡腿,它跳到我身上,把香蕉伸到我嘴边,叽叽喳喳的叫着表示我吃,把我打动的都哭了,我晓得小黑实在也很饿的,并且它必定也很喜好吃鸡腿。
我决计必然要找到林小婉,跟她报歉,不管她原不谅解我,我都要亲口对她说一声:对不起。
多数会的渣滓桶食品比较多,但是一个孤苦无依的流浪儿想要在多数会保存,却不是一件很轻易的事情。
我记得之前林小婉奉告我,要做一个有善心的好人,要去帮忙比本身强大的不幸人,她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在内心。
在林小婉跑出房间的那一刹时,她俄然转头瞪了我一眼,那一刻我瞥见她没有了平时甜美的浅笑,而是一副冷若冰霜的神采,她斑斓的大眼睛内里,尽是绝望的神采,以及对我深深的痛恨。
然后,那些小地痞主动的分开了一条通道,走出去一个黑衣女子。
就如许,我一座都会接着一座都会的流浪,我冒死的去寻觅林小婉的下落,可惜却老是一无所获。
我没有钱坐车,只好登山渡水的日夜赶路,渴了,我就在河边喝水;累了,我就直接躺在山沟的草地上歇息,假定饿了的话,我就让小黑爬到树上摘野果子充饥。
从蜜斯姐分开的那一刻起,我才晓得本身出错了,我是一只寒微的癞蛤蟆,一只人见人厌的小吸血鬼,而她是一名仁慈纯粹的天使,我如何能伤害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