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易用了几天时候把一些琐事办完,以后就再也找不到事做。他驰驱繁忙了好多年,俄然闲下来还真有些不太风俗,只好整日在故乡的小县城里漫步,时不时约故乡的同窗吃用饭。直到有一天,他在路上劈面遇见曾鲤的父亲,然后直接得知了曾鲤要结婚的动静。
厥后他坐车去了a城,她去车站接他。
第一眼看到曾鲤的时候于易几近没认出她来,她的头发和统统曾家人一样有点卷,一头乌黑疏松的青丝披在背后,上身穿戴件简朴的白t恤,下身是牛仔短裤,站在太阳下,配着两条笔挺的长腿,整小我就像一朵亭亭玉立的白百合花。
曾鲤明显没有看到于易,她手里拿着张别人顺手递给她的鼓吹单,一向给本身扇着风,眼睛不时打量远处,直到于易走得很近了,她才发觉,惶恐中脱口叫他:“小表”叫了一半,又仓猝打住,改叫“于易”。然后,她本身先不美意义地笑了,咬着唇红着脸垂下头去,两颗又白又亮的小兔牙露了出来。
那一头稠密的长发,被她绾在脑后,她穿得也很简朴,只要一件乳红色的改进旗袍。可就是这一身色彩,让他想起她向他告白的那一年,他在a城车站见到她的模样。
终究,下午三点时,于易看到了曾鲤一行人。来的不止他们两小我,另有两边的长辈和几个朋友。
于易猜疑地拆开信,那信裹了好几层信封,第一层是姐姐的解释,第二层是艾景初写的他故乡的地点,看到第三层,才是曾鲤写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