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到背景,瞥见坐在一边吞云吐雾的张峰,我走了畴昔。
“明天收成如何样?有没有勾搭一个良家?”
张峰的话令我有些错愕,不过细心想了想,还真就是阿谁事理。举起酒瓶,表示张峰干杯。
我眼神有些迷离,晃了晃酒瓶,旋即一口闷掉瓶子里的酒,“这还...不较着吗...就是想喝...喝酒了。”
我很无语,任谁碰上这疯子都会无语。三句话不离艺术,或许他真就固执的以此作为生命。
“说你呢。”
‘深夜里’,都会男女们照比昔日更加猖獗。而他们喝彩的声浪一波高过一波,将今晚的氛围推向一个又一个的飞腾。台上,站着一个桀骜不羁的男人。半漏着胸肌,手里正猖獗的弹奏着电吉它,长发披肩,180摆布的身高,蹬着摇滚青年标配的马丁靴。一只脚踩着声响,用略微有些沙哑的嗓子,唱着郑钧的那首《灰女人》:
“我说疯子,刚下台就抽烟,你是嫌命大吧?”
这个夜晚,我又一次跟着他来到这里。只想通过酒精来寻求心灵上的点点安慰。走到牢固的卡座,跟乐队其别人打过号召,要了一打啤酒。翻开一瓶,享用着纯粮大麦酿制的啤酒所带来的快感,我很想醉,但不是因为孤单。我不晓得该如何描述这类奇特的情感,但心底却一向有个声音奉告我:“醉吧,喝醉就好了。”而我也本能的去顺从内心的这个声音......
他们的乐队名叫野草,用他的话说,他们都是一群在这座俗气的都会没法扎根的野草;风吹不散,雨淋不湿,火也烧不尽。
张峰有些沉闷的喝了口酒,皱着眉头,“就像我说的,音乐就是我媳妇。而音乐呢又不需求钱,以是哥哥我没阿谁忧?。”
“还别说,你孙子看的挺开。只是爱情真就那么简朴吗?爱情不该该是一句承诺,进而相互遵循,不离不弃吗?”我本能的不承认他的爱情观。在我看来,爱情,没那么俗气。
“兄弟,你没病吧?你问一个搞艺术的甚么是爱情。抽疯了吧,啊?”
刚入夜,人不是很多,三三两两的男女,举着杯中的啤酒,聆听着dj放的轻音乐,畅谈着白日经历的各种。有的人在大笑,有的人又在悄悄抽泣。我很乐于见得这类场面,就仿佛游离于统统人以外,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谛视着这好笑又可悲的统统。
张峰不知所解,还是坦白的答道:“没有。”
“如何会迷上你,我在问本身,我甚么都能放弃,竟然明天难拜别,你并不斑斓,但是你敬爱至极,哎呀灰女人,我的灰女人...我总在伤你的心,我老是很残暴,我让你别当真,因为我不敢信赖,你如此斑斓,并且你敬爱至极,哎呀灰女人,我的灰女人,或许你未曾想到我的心会疼,如果这是梦,我愿长醉不肯醒,我曾经忍耐,我如此等候,或许在等你到来,或许在等你到来......”
“别说你是搞艺术的,你就是臭卖唱的。没错,我问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