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野固然没有箫菡的天赋,没能从这些血腥厮杀中贯穿到甚么玄之又玄的武道至理,不过白日细心揣摩,却也感觉略有所悟。
他身上穿戴骨甲,手中拎着石斧,和千千万万小兵一起,高喊着“大夏”,向光怪陆离的万千妖族扑去。
而小筋当中,脚筋又比手筋难练十倍,这也很好了解――三岁小孩都能用手抓起一把刀子,但是十七八岁的壮汉也一定能用脚掌攥住一支笔,就算能攥住,也写不出半个囫囵字。
如果两百多斤的石锁,随便寻个乡野村夫或许都能举起,但是两百多斤重,形状不法则,还长满青苔,光滑非常的大石块,只用三根手指捉着,足足一炷香时候连抖都不抖一下,这份工夫就可谓可骇了。
看模样,每一块石头都有两百多斤的分量。
巫野苦笑着走了过来,大手往少女头上罩去,少女躲了一下没躲开,只好任由巫野把她满头短碎发抓得一团糟。
在梦中,他变成了一名蛮荒期间,跟从夏桀一起讨伐妖族的浅显小兵。
就在这时――
这叫“倒挂金钟”,后天三重境地的标记!
而第三重“小筋”,练的就纯粹是手指、虎口和脚掌上的藐小肌腱。
间隔三族比斗大会,另有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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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利落?”
或许是他的号令真的阐扬了感化,前几天他偶然间又摸索出了暴君头骨碎片的新才气――在睡觉之前,将头骨碎片摆在额头的话,就会做一些奇奇特怪的梦。
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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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野俄然深深吸了一口气,上半身弓了起来。
后天境地前三重,修炼的都是肌肉,第一重练的是大肌肉群;第二重练的是大筋,也就是手臂、大腿和周身比较大的肌腱。
间隔三族比斗大会,另有最后一天。
作为一名蛮荒小兵,他死得很快,根基上没有活过三炷香的时候,死了以后,却又变成了另一个小兵,拎着石斧、石矛、石锤,报酬最好的一次也只是一支青铜长矛,一次又一次地厮杀着。
箫菡不美意义地傻笑:“呵呵,我只是运气比较好嘛,哪像哥每天都修炼得这么辛苦,每一点进步都是用汗水和血水换来的!别看哥只是后天三重境地,但是我和哥比武这么多次,也没有哪次能等闲取胜的!就算能打赢你,仿佛也很少有把你打趴下的时候,以是――”
“这怪物究竟是如何练的啊?为甚么我后天三重时没有这么多腱子肉呢?”少女有些妒忌,心说这一身肌肉如果长在本身身上,说不定本身就能早日打败赫连偶然了!
第二个早晨,他又梦到了蛮荒,这一次他学聪明了一些,厮杀之前晓得先察看敌情,总结妖兽的进犯规律,成果他“死”了四十七次。
第四个早晨,他试图将本身把握的情陈述诉四周的小兵,让大师听他批示共同进退,但是这些蛮荒小兵仿佛只要血气之勇,只会哇哇乱叫一拥而上,底子没人听他的,成果他还是“死”了四十三次。
腹部凸起了八块线条清楚,刀削斧砍普通的肌肉,脊椎骨更是好似一条大龙占有在背后,块块骨节全都崛起!他硬生生地扣着四百多斤的两块大石,上半身朝树杈弯去。
巫野有些失神地看着在阳光中旋舞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