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中间的来人。
本来,他是不筹算承诺李微风的,不过李微风的身份一看就不简朴,他也不好回绝,既然李微风都不建议,他另有甚么好建议的。
“不消不消,我睡地上便能够了。”李微风赶紧摆手道。
当代驰名有姓的人都是很少的,和这男人返来的时候,李微风只晓得他姓石,却没有字,是以,李微风称呼他为石叔。
李微风毕竟是生在二十一世,长在红旗下的人,在他的内心,人都是划一的。更何况是石叔如许的忠诚男人,李微风天然不成能拿本身的身份和气力去欺负如许的人。
“那好,我这就去把主屋清算一下,早晨你就睡我们那边吧。”
城门口,数十个身穿玄色战甲的兵士整齐的站在两旁,几名流兵则是站在城门口,卖力查抄来往的行人,制止有其他国度的内奸进入咸阳。
但是李微风来的时候,身上底子没有这么多东西才对啊。
看着近二十米高的城墙,李微风忍不住赞叹道。
秦国的都城,咸阳,哪怕还没有进城,李微风便一家看到城门口络绎不断的行人。
在茅舍的中间,有一块不大的地步,内里种着一些野菜,一名粗布的妇人正在田间忙活。
除了十枚金锭以外,另有十多件衣物,男的女的都有。
“小孩子恰是长身材的时候,需求多吃一点。”
除了野兔以外,便只要一盘青色的野菜,味道极其的苦涩,还没有味道。(炒菜在秦朝的时候是没有的,但是在天行九歌中倒是存在的,毕竟,秦时明月中厨子做的便是炒菜。)哪怕是野兔,烧的也没有涓滴的味道。盐这东西,可不是普通百姓能吃的起的。
李微风非常无语。
另一边的李微风,走了差未几一个时候,终因而看到了庞大的城池。
“甚么李公子,婶子叫我小风便能够了,冒昧打搅,还往勿怪。”
两人有一个孩子,不过六岁大,因为两人不识字,便给他取了一个石头的名字。
隔着老远,李微风便看到城池上的大字,咸阳城。
“那里,对于我来讲,有的吃就不错了。”李微风也不管好不好吃,一个劲的吃野菜,至于野兔肉,偶尔去碰一两下,并且他夹的大部分都是骨头。
那田间的妇人,倒是这男人的老婆。
听到李微风的话,那男人一愣,明显没想到李微风会要借宿。当即为莫非;“公子,我那家不过一个茅草屋,公子如果去了,不是让公子刻苦吗?。”
“不愧是大秦的帝都,公然繁华。”
随后,李微风便跟那男人一起行走,一起上男人都是沉默,倒是李微风偶尔开口问一下他。
因为李微风的到来,妇人还特地把石叔前几日打的一只野兔给炖了,倒是让李微风不美意义。
“娘子,你快出来看,我们有钱了。”
这是一个纯真的人,没有多少的心机,典范的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