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异人神墓,我悄悄地等着新的异人到来,将异人的奥妙传承下去是我最后的任务,但还未待到她,我便发明我的永死之躯与长生之体更调,我的灵魂在两具躯体中共存,当时,我的内心万分悲惨。
我曾教这水南天一些阵法与禁术,本来是两人无事时说来好玩的,没曾想过有朝一日他会用上,他操纵我教过他的那些阵法长生与永死两具身材掉转,在我身材上刻满符文,将我的灵魂被拘进身材里不得出来,他还拘来六合鬼气,以鬼养尸,令我灵魂不灭。
但是有一个小小的遗憾,他一向不让我有孩子,天之异人最怕的就是有孩子,只要生下孩子,便会有长达一年时候的衰弱期,这段时候会衰弱得跟浅显人无异,而觊觎等候异人的末族,将会在这类时候把异人劫走,成为他们阵中的傀儡,供他们活上两百年之久,题外话,我很讨厌末族,我爱这天下人,唯独爱不起末族这处所。
“异人。”
凤儿出世时,我真的欢畅坏了,固然我生她生得很辛苦,但是抱着她软软的身子时,我感觉统统都值得,我要让她做一个高傲的女子,能够傲视天下豪杰,能够萧洒肆意,自在安闲,无拘无束,就像凤凰那么崇高又高傲。
或者,让他杀了我……
那这统统都不会产生,不会使爱蒙尘,不会受困二十余年,不会让我的孩子们成为他的捐躯品。
托了托腮,我一本端庄地打量他:“你掐个诀给我看看,我看你能不能打得过我。”
这统统因我而起,便由我来结束,不该再让那些孩子支出代价,他们捐躯了本身的人生,捐躯了本该是大好的韶华,他们在水南天的诡计下活得万般辛苦,他们做得够好,够多了。
于这尘凡我不眷恋,我眷恋的不过是这尘凡中人。
一下子,我便忍不住了笑,踢了踢水花,惊走了那两条绕着我转来转去的肥鱼儿,我问他:“你是来杀我的吗?”
要我如何不恨他?
我晓得我是异人,晓得我能够活到天长又地久,晓得任何陪在我身边的人都会先我而去,在冗长的光阴及无数的生离死别中,我学会了一样最首要的事情,那便是不要等闲动情,不止是友情,另有爱情,越是与一人熟悉,越是难以承他离世时的痛苦。
那是第几十年我不太记得,归恰好久了吧,我在一处溪泉边祭奠一名活到六十多岁离世的朋友,自斟自饮喝得有几分醉,半个身子泡在泉水里,几条不惧生的鱼儿矫捷地在脚边游来游去,我看着入迷,也感觉好笑,水面上便闪现出一个倒影,是个男人。
我乃至想好了,比及他老得要死去的那天,我就立即他杀,才不管这异人是不是会断了传承,我跟着同生共生,我不要一小我孤零零地再活上百年,再活上万年,太可骇了,那种孤傲会把一个正凡人折磨成疯子的。
实在,我不太记得我活了多久了,大抵有一百年那么久吧,我的出世,形成了上一任异人的离世。
他对我好极,比这上百年来统统的人加起来,都要对我好,干枯了近百年的心脏里,盈满爬满朝气,到处皆是绿意,每一天,都是有着新奇生命力的春季,兴旺着充满活力,我喜幸亏他怀里睡醒,揪着他的白衣耍赖要多睡上半个时候,我也喜好他在我睡着的时候,吻过我的长发,悄悄抚着我的后背,像是哄孩子普通的和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