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他事情升迁来了S市,刚好碰上王玲,几番诘问之下才晓得沈尽欢也在这里,并且刚巧明天是她生日。叶朗求了王玲好久,对方才松口承诺安排他与沈尽欢见一面。
这群人甫一呈现便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沈尽欢换上了三天前王玲在中心阛阓买了送她的衣服,以后便出了门。
“等一会儿出来你就晓得了。”
其他几个公子哥一看便是沈让的酒肉朋友,各个打扮得鲜敞亮丽,恐怕别人不知他们是富二代似的。
王玲来电告诉她早晨八点到百乐门,她本想推掉,毕竟她不喜好那种灯红酒绿的处所,可王玲说有个天大的欣喜,必然要去,不然就断交。
而他左边的男人则显得低调很多,白衣黑裤身长如玉,双手插兜姿式傲然,端倪轻垂看不出他究竟是谁,他不似沈让那般风骚,反倒是到处披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以外的冷意,明显令民气神神驰却偏又感觉过分冷僻,可望而不成及。
沈尽欢深吸了口气,往内里走去。
为首的是S市鼎鼎驰名的万盛旅店履行总裁沈让!
沈让穿了一套红色的休闲服,衬得他皮肤在灯光下更加白净夺目,五官精雕细琢,气质好像谪仙,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唇角噙着一丝如有似无的笑。
“欢欢,叶朗,你们别傻坐着呀,有话说话没话喝酒,明天是欢欢的生日,我们必然要给她一个难忘的夜晚!”始作俑者竟然另有胆量煽风燃烧,沈尽欢悄悄睇给她一记警告的眼神,王玲扁了扁嘴,自顾自地喝酒。
她人站在门外就听到王玲冲动高亢的声音,一转头便见她身着素色旗袍,婀娜多姿地朝她挥手。
“啧啧,我就说我们欢欢是最标致的,你看这略微一打扮,直接把百乐门的头牌花魁都比下去了!”
百乐门的门口停着好几辆豪车,门庭若市金碧光辉,沈尽欢走畴昔不由地多看了两眼。
公交站台就在百乐门火线一百米,一下车就能看到那一片霓虹灯下灿烂奢糜的风景。
他忍不住主动找话题:“尽欢,你过得好吗?”
王玲是真美,活得像个正儿八经的女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披发着女人的娇媚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