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燕顺一伙在清风山落草的时候,花荣就想去剿除他们,只是刘高惊骇毁伤太大,一向不让花荣出兵。
“哥哥甚么时候到的,如何不唤醒我?”
在收下这把赤焰弩后,邓龙才对王伦刮目相看,就凭这份情意,王伦才气在梁山独掌赋税,稳坐梁山第二把交椅,邓龙向来就没有过问过财帛方面的事情。
就在两人卿卿我我的时候,一丝不调和的声音出来:
你个好人,好好地一朵鲜花,为甚么要把它无情的摘下!”
花荣苦笑道:“双拳难敌四脚,猛虎架不住群狼。花荣武功再短长,也难敌数百能人,何况那伙能人也不是太差。”
花月见有陌生人,赶紧收起赤焰弩,俏脸微红的回到后宅,再也没有出来。
邓龙暗叹一声,大宋的律条对武官那就是雷池,绝对不能迈过雷线一步。不然轻则刺配放逐,重则拆家灭族。没有半点筹议的余地。
而对文官来讲,只要不是造反,其他的都说,最重的奖惩不过是放逐边沿军州,说不定还没到目标地,天子赦免的旨意就来了。(这类事北宋产生过很多,野史都有记录)
话说来到大宋已经快一年了,各种美女也见过很多。
睡眼惺忪的郭胜,打着哈欠走到近前,看着两人,一脸八卦的问道!
这把赤焰弩,还是在邓龙去沧州之前,王伦送给他的,当时王伦说过,如许的赤焰弩,在大宋只要不到百把,是端庄的皇家近卫军的标配。
邓龙两辈子还是第一次被人叫‘公子’,特别还是一个如同仙女般的美女,略微发黑的脸庞,如同喝醉酒般的红了起来。
脑筋里又奔出一首诗,还是记不起是谁的诗。邓龙惊诧道:明天到底如何了,常日里死活记不起来的东西,明天如同涌泉般的闪现,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郭胜屁颠颠的跑到跟前,满脸笑意的说道:“哥哥有事叮咛,小弟莫有不从!”
干咳两声,邓龙把手藏在身后,回礼道:“小可邓龙,见过娘子!”
邓龙思虑一番,只记得这是唐朝墨客写的,没事理生在几百年后的花月没听过。
少女这才展眉一笑,行了万福道:“奴家花月,见过公子!”
邓龙一阵恶寒,从速把那张丑脸赶出脑袋,内心痛骂宋江,把一只小白兔嫁给大黑熊,你个牲口是如何想出来的。
潘弓足的清纯,阎惜娇的娇媚,西门庆各色鲜艳的妻妾,灵巧敬爱的侍女。
花荣嗤笑道:“兄长有所不知,我固然是清风寨知寨,但要在前面加个副字。这清风寨另有个知寨,名叫刘高。胸无点墨,怯懦如鼠,常日里尽管逼迫良民,搜刮财帛。
“花月。”
郭胜嘿嘿傻笑道:“哥哥长得雄浑,力量却没多大,这下酸软的骨头倒是松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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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一声,邓龙顺手摘过一朵水仙,拿在鼻子下,满面的沉醉的神情。
这把赤焰弩,还是他在东京花了几千两银子,才从暗盘上淘来的。
对于刚才的一顿胖揍,郭胜一点也不愤怒,要不是哥哥看重本身,能打他吗?
脑筋里闪现出一张绝美的面孔,和一张胡子拉碴,肌肉横生,满嘴粗话的大汉脸庞。
花月摆摆手,细语道:“我信赖你,只是那首诗是谁写的,我如何没听过。”
邓龙两辈子打仗的女人,恐怕比见大熊猫还少,那里会安抚女人。
长出一口气,邓龙挤出一丝笑意,道:“郭胜啊,你过来,哥哥给你说个事。”
这类文武截然分歧的报酬,培养了大宋百姓,甘愿倾家荡产的供儿子读书,也不肯他们去练武从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