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肯定了本身所处的时候,郑军脑筋闪过的第一个动机就是猛犸象,这类象和角鹿是同期间的生物,长着长长的象牙,而如许的象牙拿回当代必定值钱!
这草原长着差未几半人高的杂草,固然温度算不算上高,却也常常能看到植物活动的迹象,可惜郑军一向也没找到猛犸象的踪迹。倒是又碰到了大群的奇角鹿在河边饮水。连着几天吃干粮也是吃得郑军想吐,有如许改良炊事的机遇他是必定不会放过的。
丛林内里必定是没体例骑摩托车了,只能步行。而步行时迷路的结果就更加严峻。
沿着河走不消担忧灌木挡路的题目,可惜这河道崎岖,河边的地形也不是统统都合适步行的,以是常常郑军不得不绕路而行。
沿河别的另有一个好处,这个时候点,人类已经出世,如果有聚居点的话,多数也会选在河边。郑军沿着河走说不定就能碰上。
这条河直接从丛林中穿过,竟然有近二十米宽的模样,水里一眼看不见底,也不知有多深。
为了应对丛林里的定位郑军也想出了体例,他直接就在河边找了棵大树,把正面的树皮剥下一大片,又刻上郑军到此一游的字样。如许就非常肯定本身返回时绝对不错过了。
郑军看到河对岸有几只鹿在喝水,这鹿长得非常奇特,固然长着普通常见的两个大鹿角,却还在鼻子上方长着另一个长角。
也是幸亏营地离着这河不远,只要顺着河走应当就不消担忧迷路的题目了。
郑军做了一餐烤全鹿慰劳本身,可惜没有香料,火候把握得也不太好,不过老是比干粮强,他倒也吃得相称镇静。
找了棵树,利索地几下就窜了上去,一起爬上去,靠着交叉在一起的树枝支撑,郑军竟然从丛林顶上冒出头来。
奇角鹿也是鹿,除了多了个角以外和当代的鹿没甚么分歧,保存好连着三天郑军都不需求再啃干粮。鹿茸也值很多钱,但郑军好歹晓得猴子搬玉米的故事,如果最后猎到猛犸还是得把鹿茸丢掉的话,那现在就给本身增加负重就是纯粹犯傻了。
固然对于田野保存还远远算不上精通,但郑军毕竟是能够挑选回归的,以是对本身能不能在田野保存倒并不在乎,最多也就是睡一觉的事儿。
这一年来,郑军可不但是熬炼身材,对地球各个期间的物种都看了个大抵,回想了一会儿,感觉这应当是奇角鹿,是一种已经灭尽的鹿种,大抵糊口在100万到1万年前。
倒是碰到大角那样本身想帮手却无能为力的环境让郑军很受刺激,现在熬炼了一年,对于近似环境,倒也很有点自傲。耐着性子练了一年,好不轻易达到本身定下的目标,郑军也是迫不及待的了
等再展开眼,郑军发明本身已经身处一片丛林当中,这丛林是由一些并不算太高的树木构成,这些树枝叶富强,只透过一点点微光下来。郑军的房间就恰好落在几棵树中间,四周只听到一些虫鸣,黑漆漆的也看不出到底是白日还是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