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在统统的尸身中,干尸的线索是起码的,它直接的扰乱了灭亡时候,毕竟很多证据跟着血肉的消逝而消逝了。而干尸上,最首要调查的就只要两点,一个是我方才翻看的泛黑的表皮,另有一个就是王可方才摸过的,骨骼。现在骨骼上并没有发明非常,能够大抵的推断死者之前并没有停止狠恶的斗争。罢了经氧化的表皮,在四周较着的伤口和无数小伤口,我只算找到了放血的路子。以是说,现在连死者真正的灭亡启事我们还不清楚,必须进一步的解剖尸身。
“清楚了,清楚了,这户人家姓李,叫李智,两口儿在内里打工一向没返来,发明尸身的是李智的母亲,过来打扫卫生闻到的异味,然后发明的尸身。”
“并且鹏哥,另有一点,或许当时我们的严峻并没有错,因为颠末我方才大略的察看,死者起码是十天以上。或许凶手,这一次已经作案了,等候我们的,只是一句具具冰冷的干尸呢?”
鄙人面看的时候,尸身的皮肤是风干的玄色,上来以后,我俄然发明尸身的皮肤上有着一道道不为较着的红色陈迹。皱着眉头朝尸身的表皮再细心的翻畴昔,公然发明这类陈迹不为少数!而按照陈迹的粗细以及深浅程度来看,应当是被鞭子打的!但是如果是在十几天前打的印子,到了现在必定会跟其他表皮一样,看不出来陈迹的。现在还能看到红色的印子,就申明……凶手鞭尸!
而后分局的同事帮手把尸身抬了上来,地下室就留下李亚东和王兰兰。
潘鹏点点头,去和李亚东调查现场其他线索,而我则是带上手套,来和王可一起来查尸身。
现在环境遍收眼底,死者体内血液被放干流了一地,尸身变成了干尸,只是只剩皮包骨的尸身怀中竟然抱着一个洋娃娃,并且洋娃娃脚上穿戴红色的软皮鞋,让这具尸身变得不那么简朴了。
我说:“到目前为止,我也只是思疑。你重视看死者怀中洋娃娃的皮鞋,是红色的。并且你没觉着死者死的很奇特么?满身的学血都给放干,谁能做出这类丧芥蒂狂的行动。连络红鞋走魂四个字,我能够大胆的猜想,凶手是把死者的肉ti给净化洁净,然后把魂转移到死者体内。”
我点点头。
“但是,那里有甚么魂,这类说法底子说不通。并且红鞋是穿在洋娃娃脚上,又不是死者脚上。”
险恶的洋娃娃脚上的那双红色皮鞋,看着并不较着,但是却非常的抢眼,一刹时让我有些庞杂,莫非会跟红袍走魂走关么?
宋佳斌毕竟是处置收集事情者的,能够是第一次面对这么血腥的环境,他有些失声的问:“这该不会是凶手用来喝血的吧?把死者的血放出来,本身喝上……”
我皱了下眉头,凶手为甚么必然要放干si者体内的血,莫非和我猜想的一样么?凶手觉着这具肉ti很肮脏,以是把把复原到纯粹,再植入新的灵魂?
“我也晓得解释不通,但是红伞食颅,莫非真的是红伞吃的头颅么?红鞋只是一个借词,魂,也只是一个借词。只是究竟是把甚么魂给转移到甚么处所,这美满是另说。”
说着,阿谁队长就让李智的母亲也爬了下来,这个老妇人较着吓得不轻,说话都结结巴巴的不过从她的口中并没有获得甚么有效的信息,跟分局的同事描述的差未几。不过有一点她的话倒是提示了我们,她说他们家的地窖普通人都是不晓得的,就连四周的人都不如何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