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玻璃,店里的模样让我大吃一惊,按理说这店铺荒置三年多了,应当充满灰尘才对,但是除了玻璃是脏兮兮的以外,诸如地板、桌子、柜台啊,一尘不染,像每隔几天就被人悉心擦拭过一样。
“按照你敞开卷帘门时的落灰来看,这门的确丰年初没开启过。”林慕夏摊开左手掌,冲我挥了挥,我看了畴昔,手套上一道锈迹,又瞧瞧本身右手戴的那只手套,也是一样。她抱着膝盖蹲在地上,“锈迹更能证明卷帘门长年处于闭合状况。”
他点点头,“不算,因为咱是在重案三组放弃这案之前插的手。”
“没有。”
“是啊,要不要给你尝尝?”
“纯度挺高。”林慕夏拿起来衡量几下,便落空兴趣放了归去。
“指骨如何措置?”
林慕夏懒得理睬我,她把手里的东西在手内心搓了搓,那小玩意貌似变软了,被她黏在壁画的维尼熊眼睛处。接着林慕夏拿脱手机按了几下,皱着眉道:“真粘。”此时,我也猜出了那玩意恐怕是摄像头之类的,定睛朝她粘的处所看了看,如果不伸手去摸,它就像隐形一样,普通人发觉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