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背不破缝,寓为江山望,待他日苍狼北顾,壮志饥餐胡虏肉。”
宋北云其实在这帮墨客里算是身形矗立魁伟的了,一米八的个头在这个期间可算是拔高的人物了,再加上身上有些肌肉能将衣服撑起来,看着绝对是有杀伤力,要不是头上留着长发,谁都会觉得此人是个草原蛮子。
宋北云扬起手腕,暴露了用蚌壳打磨的三颗纽扣:“左手手肘处各有三颗纽扣,则为家、国、天下,寓为以此双手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双肩处收拢则为修身,这一双手上即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但如果问他这犯了甚么法,他却只能支支吾吾哑口无言。
“看着就有些希奇,不过要我看这衣裳还是蛮不错的,倒是便利的紧。”别的一小我似是看上了宋北云的衣服:“走,上前问问去。”
“玉生装?”
编故事必然要拥戴环境嘛,固然大师都晓得中山装那袖口三枚纽扣是三民主义,但敢在这个期间提民权,真的会被拉出去喂狗的,那么换个东西来讲,既正能量又帅气拉风还显得有才学,多好。
“不好吧,冒然上前……”
“这……不好吧。”
“我怎的就不晓得福王殿下写过这等好词呀?”
“怕是你小妮子动了春情。”那蜜斯脆生生的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去罢。”
“难怪纣……纣王沉迷此道,好!极好!”一个喝了很多酒的青衣墨客斜靠在柱子前,手中还捧着一只烧猪蹄,满嘴流油的咬了一口:“这类日子,神仙都不换。”